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
2011-04-13 09:11: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蔡小雪
  听了光荣传统教育报告后深受教育,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烈士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在新形势下,我们党仍需要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才能永葆祖国繁荣昌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领域集中体现为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把人民赋予我们的审判权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长期的审判实践表明,作为审判人员,没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固然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难以为人民谋利益,这两方面是紧密结合的。立场观点的问题必须解决好,工作水平和审判能力的问题也要解决好。既要有司法为民的观念,也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司法为民的水平。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而不能空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司法为民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树立公正司法理念。我国的法律体现了党的政策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在主要的问题是要严肃执法。只有严肃执法才能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正的形象。因此,严格依法办案,就是司法为民。作为法官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保障法律贯彻执行。每名法官都要牢记司法必须公正这一宗旨,客观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无论面对任何压力、任何干扰,都要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各种纠纷,不能以任何理由偏袒诉讼一方,做到对所有当事人都一视同仁。在办案过程中不得介入任何个人利益,更不得运用手中权力谋取好处。

  二要完善司法便民举措。要总结各地法院的先进经验,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利民。要抓好立案“窗口”工作,优化服务功能,对受案范围、当事人须知、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进行公示;要做好庭前指导工作,向当事人特别是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介绍庭审程序、审理方式等问题,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方便检察官、律师诉讼,设置专门阅卷场所,为检察官和律师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等。在审判和执行中,要平等保护各方、各类当事人,公正、高效、文明地裁判和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审判公开透明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要不断提升审判透明度,才能增强审判的公信度,将全部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实现审判活动全部公开。法院应当做到立案公开、庭审过程公开,尽可能实现审判过程的动态透明;做到裁判文书公开,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通过公开透明的裁判活动,使胜诉者赢得清楚,败诉者输得明白。

  四要加强廉洁司法建设。廉洁司法的关键在于抓落实,不仅要通过教育抓落实,还要通过管理抓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基础工作和日常工作,严格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要教育法官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住考验。要建立保障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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