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携汉右携藏 平武法官调案忙
2011-04-08 10:58: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君
- 一碗蜂蜜酒,让人民法官饱尝了真心为民、司法护民的甜头。
- 村支书银珠修给人民法官献哈达。
- 老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称赞平武法官是公道人。
四川省的平武县,也是“5.12”大地震的一个极重灾区。该县有13个少数民族乡,其中藏族乡就占了8个。灾后,发生于藏汉民族之间的涉灾案件日渐凸显,给平武法院增添了新的工作难题。灾后重建三年来,平武法院知难而进,着力继承传统法律文化,充分尊重民俗习惯,利用并完善少数民族传统调解机制中的合理成分,积极推动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仅去今两年,该院就受理事涉藏、羌民族当事人的案件40件,结案32件,且全部为调解结案,对促进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平武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实践经验,努力发挥参谋作用,协助县委、县政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不但率先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调解室,还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寨子建立了调解组织,将其纳入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目标管理责任予以考核,从而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司法成本和群众负担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年来,平武法院认真落实特约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兼职调解员、诉讼引导员的选任工作,聘请德高望重的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寨子中既有正义感又有威信的长者、在国家机关工作多年或担任一定职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为了提高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业务能力,较好地担负起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重任,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还对其进行了专题交流、现场观摩等实务培训。与此同时,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起到了良好的诉前疏导作用。
平武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多方设法拓展“大调解”的路子,不断加大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力度,特别针对婚姻家庭类和专业性强的案件,多方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调解,既方便群众,又提高了调解效率;法院还定期与司法行政部门、有关乡镇、人口较多的村(居)委会召开联席会,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安机关就一般交通事故、轻微伤害等案件赔偿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力促调处后主动履行,减少成讼案件;谨慎处理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后仍坚持起诉的民事案件,做好案件审结后的经验交流和相关回访工作。在立案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考虑到特殊的亲情关系和家族纠纷,及时委托该乡村委会进行调解,并就可能涉及的法律知识提供具体指导和帮助,通过本地调解员主持调解,既及时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又增进了该村群众之间的理解和情感交流,从而收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成绩突出,平武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指导少数民族调解工作试点法院。
3月30日,平武法官深入藏区,对一起藏汉抚养纠纷案的被告方进行回访,并就本案的办案方式和处理结果再次征求白马藏民的意见。所到之处,受到木座藏族乡党政领导的热情欢迎。白马藏民代某及其家人衷心感谢人民法院让他们通过这场官司懂得了法律,明白了事理,并连声祝愿人民法官“嘞摩啦嘞”(白马藏语,意即吉祥如意)!临别时,民族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村支书银珠修特地领着自己的家人,前来给人民法官敬献哈达和藏家酿制的蜂蜜酒。有诗为证:捧起哈达端起碗酒,“嘞摩啦嘞”声声吼。多谢法官解扣扣,甜透心窝又携手!
平武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实践经验,努力发挥参谋作用,协助县委、县政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不但率先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调解室,还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寨子建立了调解组织,将其纳入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目标管理责任予以考核,从而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司法成本和群众负担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年来,平武法院认真落实特约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兼职调解员、诉讼引导员的选任工作,聘请德高望重的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寨子中既有正义感又有威信的长者、在国家机关工作多年或担任一定职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为了提高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业务能力,较好地担负起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重任,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还对其进行了专题交流、现场观摩等实务培训。与此同时,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引导他们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起到了良好的诉前疏导作用。
平武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多方设法拓展“大调解”的路子,不断加大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力度,特别针对婚姻家庭类和专业性强的案件,多方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调解,既方便群众,又提高了调解效率;法院还定期与司法行政部门、有关乡镇、人口较多的村(居)委会召开联席会,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安机关就一般交通事故、轻微伤害等案件赔偿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力促调处后主动履行,减少成讼案件;谨慎处理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后仍坚持起诉的民事案件,做好案件审结后的经验交流和相关回访工作。在立案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考虑到特殊的亲情关系和家族纠纷,及时委托该乡村委会进行调解,并就可能涉及的法律知识提供具体指导和帮助,通过本地调解员主持调解,既及时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又增进了该村群众之间的理解和情感交流,从而收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成绩突出,平武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指导少数民族调解工作试点法院。
3月30日,平武法官深入藏区,对一起藏汉抚养纠纷案的被告方进行回访,并就本案的办案方式和处理结果再次征求白马藏民的意见。所到之处,受到木座藏族乡党政领导的热情欢迎。白马藏民代某及其家人衷心感谢人民法院让他们通过这场官司懂得了法律,明白了事理,并连声祝愿人民法官“嘞摩啦嘞”(白马藏语,意即吉祥如意)!临别时,民族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村支书银珠修特地领着自己的家人,前来给人民法官敬献哈达和藏家酿制的蜂蜜酒。有诗为证:捧起哈达端起碗酒,“嘞摩啦嘞”声声吼。多谢法官解扣扣,甜透心窝又携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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