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伟琴 让我们奋发有为
2011-04-06 09:15: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春雨 蒋冬梅
  她是吉林省7000余名法官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却也是全省法院系统自建国61年来的首位革命烈士,她就是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原副庭长兰伟琴。

  “兰伟琴烈士为维护司法公正而英勇牺牲后,我们在全院大力学习和弘扬兰伟琴烈士这一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干警发扬光荣传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柳河法院院长闫树龙说。

  兰伟琴牺牲前一天的上午,还在办公室加班写判决书。多年来,她这种司法为民、忘我奉献的精神始终鼓舞着柳河法院的法官们。

  为了传承延续兰伟琴精神,该院党组提出了“党员就应干在先”的口号,通过开展以党员法官和党员书记员组成“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多种方式司法便民,赢得辖区群众的信赖。

  兰伟琴一生廉洁奉公,公正司法,闫树龙经常与法官干警这样交心:“我们的工资并不算高,但在柳河还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可是如果我们一时不慎,收受钱物,贪赃枉法,违法犯罪,那我们损失的会更多。我们应当将兰伟琴同志廉洁奉公的精神发扬下去,让兰伟琴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为此,该院建立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力促廉洁执法。

  多年来,柳河法院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模范法院,一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09年,又跻身全省优秀法院行列,201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廉政工作先进集体,全院干警连续11年无一人违法违纪。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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