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法院借力陪审员给力“春耕法庭”
2011-03-29 11:11:28
     中国法院网讯 (刘建国)  目前正值春耕关键时期,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在各乡镇农村设立了三十余处便民联络点,成立了“春耕法庭”,并积极邀请大学生村官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切实缓解群众诉讼难题,确保诉讼不耽误百姓农田耕种。  

  设立“春耕法庭”后,山亭区法院将服务举措进行了“三转化”,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誉。该院将“法官审”转化为“陪审员调”。山亭区法院选任了一批大学生村官参与陪审员工作,在“春耕法庭”开设后专门召集当地的大学生村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争取实现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良好效果,既能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又能解开原被告双方的“心疙瘩”。该院将“庭内审”转化为“庭外调”。为节约群众诉讼时间与精力,山亭区法院将涉农案件的审判庭从室内搬到了田间地头,并积极邀请各驻村大学生村官陪审员参与现场调解,以拉近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创造和谐的调解环境,并使田间百姓都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该院将“坐堂办案”转化为“普法宣传”。为有效保障春耕工作的顺利开展,山亭区法院专门安排法官与大学生村官陪审员定期在“春耕法庭”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形成法院与基层组织互动的普法氛围,向群众讲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维权知识,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打好“预防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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