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巧借陪审员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2011-03-28 10:42:49
     中国法院网讯 (董正远)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借助他们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年初以来,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参与审理各类纠纷案件100余件,其中通过陪审员做工作而化解矛盾的案件达80多件,占法院调解结案的80%。

  大丰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一般都在辖区或本行业中具有较高威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有丰富的工作和社会经验,容易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于是,该院结合实际情况,注意发挥陪审员在当地了解社情民意的特点,利用陪审员对案件当事人的熟知程度,依靠陪审员做好案件的牵线搭桥工作,在开庭审理前后,让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的人民陪审员主动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协调沟通,做当事人的思想疏通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矛盾纠纷。

  陪审员群体具有专业知识多元化特点,该院充分利用其丰富的人才资源,根据陪审员职业、特长等选择陪审员参与不同类型的案件审理,弥补法官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的缺陷,为法官审案提供专业知识支持,实现民间智慧与法律规则的协调与融合,从而更准确地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当解决社会矛盾。

  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执行、信访以及宣传法制、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对不能调解结案并有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在宣判时或送达后,邀请参审陪审员根据案情跟上做工作,采取入户谈心、上门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法官阐明判决理由等形式,做好对当事人的判后释法工作,消除当事人上访、信访苗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当地的经济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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