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千金方序》感学法
2011-03-21 13:52: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龚虹英
前段时间百家讲坛播《大国医》,闲来无事,翻看孙思邈著作的《千金方》,其序言词恳切,慈爱兼智慧跃然纸上。
孙思邈写道,“上医治国,中医治人,下医治病”。天下道理是大同,如果说学医是为了治疗的是身体疾病,而学法可谓治的是人心。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该是业务精湛,品行端正;一名好的法律人,不但会排解纠纷,而且可以医得当事人的心;而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律人,不但可以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良策,完善法律制度,而且可引发人们向善的心愿,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
医病,分实与虚,寒与热等等,寒者用温驱除,热者清火药凉之,讲究对症下药、辩证医治。细想,这同法律的教育惩罚、驱邪扶正之法是亦曲同工的。中医的汤、丸、灸需要在不同情形下施用,而法院的裁定、判决、调解其实也是讲究因案而异的。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宜判,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宜调的。在生活中,人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求得公平合理时,就会求助于法律这一最后的屏障。但所有的惩恶扬善,给取都应合理,过之不当,少之不及。曾观瞻佛教四大金刚所持法器,其深有寓意:其中手持琵琶,心中纵有情,但不可操之过急,应轻缓有度。如执法者在面对同一性质不同案情案件时,需结合案情轻重不同分别处理,不受自己的情绪随意任为;而手操慧剑的法器,剑既斩妖魔,亦断世间烦恼,正如只有执法者无欲无求,必“无私”才有“公”。手操青龙、宝伞法器,寓意着变化和保护。
孙思邈在序言中说,愚医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学法者,亦可引以为戒,应精勤不倦,浅尝辄止难登堂。不过,在精勤不倦的同时,学法者又易陷入另一种误区,常感叹电视剧中,有的律师自持法律知识渊博,以能将左右裁判为荣,以为法为已所用,但已经去法更远,学法之人,如不能伸张正义,违背了法的初衷,不如当初不学法。孙思邈说,欲为大医,应业精而心诚,即大医精诚。学医者如此。学法者,更应如此,因为学医可救人性命,也可误人性命。而学法,善,可救助弱小,弘扬正义。恶,可为虎作伥,为害一方,同样可救人也会误人。所以,学法执法更应慎之又慎,想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亦应业务精湛心存仁爱,一个聪慧的人,在事业上常能达到一定的高度,但要达到一定境界,必具高尚的品格,否则,即使达到也会失去。
但佛教有说“慈悲为本”,又说“慈悲为害”,这也就是说,一个人需要慈悲心肠,但更需要有智慧的慈悲。不管任何行业,何种情形,其实爱,除了真诚之外,还需要用智慧的。智慧从何而来?孙思邈说,大医习业第一,除本医学专业需要精通外,还需涉猎诸子百家,博闻增广。这样,才懂仁爱,通变化,增智慧。学法者,也许可以借鉴。
罗大中博士讲授的《大国医》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名医李东恒在择徒时问来人,学医是为养家还是为传道,来人回答,亦传道。我们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在运用法律的同时,都无形中是法律的传播着,传播的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都是由我们的心散发出来的。学法路上,我至多是一名捡拾石子的顽童而已,但亦谨以此文警示自己,传播的能够是法的芬香。
孙思邈写道,“上医治国,中医治人,下医治病”。天下道理是大同,如果说学医是为了治疗的是身体疾病,而学法可谓治的是人心。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该是业务精湛,品行端正;一名好的法律人,不但会排解纠纷,而且可以医得当事人的心;而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律人,不但可以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良策,完善法律制度,而且可引发人们向善的心愿,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
医病,分实与虚,寒与热等等,寒者用温驱除,热者清火药凉之,讲究对症下药、辩证医治。细想,这同法律的教育惩罚、驱邪扶正之法是亦曲同工的。中医的汤、丸、灸需要在不同情形下施用,而法院的裁定、判决、调解其实也是讲究因案而异的。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宜判,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宜调的。在生活中,人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求得公平合理时,就会求助于法律这一最后的屏障。但所有的惩恶扬善,给取都应合理,过之不当,少之不及。曾观瞻佛教四大金刚所持法器,其深有寓意:其中手持琵琶,心中纵有情,但不可操之过急,应轻缓有度。如执法者在面对同一性质不同案情案件时,需结合案情轻重不同分别处理,不受自己的情绪随意任为;而手操慧剑的法器,剑既斩妖魔,亦断世间烦恼,正如只有执法者无欲无求,必“无私”才有“公”。手操青龙、宝伞法器,寓意着变化和保护。
孙思邈在序言中说,愚医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学法者,亦可引以为戒,应精勤不倦,浅尝辄止难登堂。不过,在精勤不倦的同时,学法者又易陷入另一种误区,常感叹电视剧中,有的律师自持法律知识渊博,以能将左右裁判为荣,以为法为已所用,但已经去法更远,学法之人,如不能伸张正义,违背了法的初衷,不如当初不学法。孙思邈说,欲为大医,应业精而心诚,即大医精诚。学医者如此。学法者,更应如此,因为学医可救人性命,也可误人性命。而学法,善,可救助弱小,弘扬正义。恶,可为虎作伥,为害一方,同样可救人也会误人。所以,学法执法更应慎之又慎,想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亦应业务精湛心存仁爱,一个聪慧的人,在事业上常能达到一定的高度,但要达到一定境界,必具高尚的品格,否则,即使达到也会失去。
但佛教有说“慈悲为本”,又说“慈悲为害”,这也就是说,一个人需要慈悲心肠,但更需要有智慧的慈悲。不管任何行业,何种情形,其实爱,除了真诚之外,还需要用智慧的。智慧从何而来?孙思邈说,大医习业第一,除本医学专业需要精通外,还需涉猎诸子百家,博闻增广。这样,才懂仁爱,通变化,增智慧。学法者,也许可以借鉴。
罗大中博士讲授的《大国医》中有这么一个故事,名医李东恒在择徒时问来人,学医是为养家还是为传道,来人回答,亦传道。我们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在运用法律的同时,都无形中是法律的传播着,传播的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都是由我们的心散发出来的。学法路上,我至多是一名捡拾石子的顽童而已,但亦谨以此文警示自己,传播的能够是法的芬香。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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