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人民陪审员助力基层法庭化纠纷
2011-03-18 11:22:01
中国法院网讯 (程安营) 今年以来,为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性,促进司法公正,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中心法庭,充分发挥5名人民陪审员的多重作用,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陪审员介入案件时间较晚,对案情事不太了解,尤其对法律专业知识又不熟悉,这是造成陪审员在陪审案件后,在合议时不发表意见或不敢贸然发言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认真落实和完善案件合议制度,对每一起由陪审员参与的案件,都充分让陪审员发表自己的意见,书记员认真做好记录,评议笔录让陪审员签名确认,在实践中,除为陪审员审理案件提供必要条件以外,法院还邀请陪审员依靠自身的优势对案件展开调解,许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法院在保障陪审员阅卷、开庭、合议等权利的同时,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让陪审员的意见充分得到尊重,法院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告知陪审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有权向法官本人、院长或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切实杜绝案件议而不实,议而不决的现象,促使法官廉洁高效司法,有效保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由于陪审员介入案件时间较晚,对案情事不太了解,尤其对法律专业知识又不熟悉,这是造成陪审员在陪审案件后,在合议时不发表意见或不敢贸然发言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情况,该院认真落实和完善案件合议制度,对每一起由陪审员参与的案件,都充分让陪审员发表自己的意见,书记员认真做好记录,评议笔录让陪审员签名确认,在实践中,除为陪审员审理案件提供必要条件以外,法院还邀请陪审员依靠自身的优势对案件展开调解,许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法院在保障陪审员阅卷、开庭、合议等权利的同时,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让陪审员的意见充分得到尊重,法院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告知陪审员如果在工作中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有权向法官本人、院长或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切实杜绝案件议而不实,议而不决的现象,促使法官廉洁高效司法,有效保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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