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陪审员显身手 细心调解化纠纷
2011-03-10 10:56:02
     中国法院网讯 (程安营)  3月8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女陪审员的大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现金6000元。

  2009年8月,原告李某通过表弟吴某介绍,与被告张某认识,张某当时正与吴某的女儿热恋。后张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李某提出借款的请求,经吴某在场,李某借给张某现金10000元,并要求张某出具了借条。后张某因生意失败,与吴某的女儿分手,没有及时还钱,李某便托吴某多次索要,但张某以吴某没有返还其彩礼为由予以反驳,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的两名女陪审员提出本案可以调解的工作思路,并多次做了吴某和李某的工作,并向被告张某说明了欠款不还以及彩礼款应当另案起诉的法律规定,在开庭之前,经反复劝说,吴某同意将女儿所收彩礼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原告李某也同意被告返还自己6000元,其余款项放弃向被告主张,由自己和吴某另算,一场纠纷就此得以平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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