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尤为热爱陪审工作”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县人大代表况毛花陪审侧记
2011-03-08 11:44: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严有根 严正
  日前,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年度经验交流座谈会,曾任县总工会副主席的况毛花作了即席发言:“我被选任人民陪审员担任陪审工作六年多来,年均陪审案件在70件以上。我不仅热爱工会工作,尤为热爱陪审工作,因为通过陪审不只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而且帮助不少家庭破镜重圆,教育、挽救了许多失足青少年重新做人,起到了陪审员陪审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她的一番陪审体会的话语道出了在座陪审员们的心声。

  2005年,该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在全县遴选任命了24名来自不同岗位不同职业但在社会各界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县乡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为人民陪审员,时任县总工会副主席的县人大代表况毛花作为全县工会组织的合适人选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由于她热爱陪审工作,加上通过努力学习法律法规,陪审业务不断得到提升,陪审经验不断得到充实。许多案件开庭审理后,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会认同她这位不穿法袍的“法官”所发表的意见与建议,称她为可信服的“法官”。前两年她退居二线后,在去年第二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再次当选为人民陪审员。

  多年来,况毛花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陪审之责,不论手头工作多忙,她只要接到法院通知陪审的电话,即毫不含糊地作好手头工作上的安排,准时如约出庭陪审,从未出现缺席现象。对待案件当事人,她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耐心做好说服启发工作,努力帮助法官调解争议。经她参与陪审的案件,调解率达73.4%,无一上诉缠诉,案件合格率达100%。2009年6月,该县新界埠中学初三学生徐某因不服同班同学的平时欺辱,为此在用板凳反抗中砸断了对方的三根肋骨和颅脑轻处损伤,这名学生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缓刑后,思想消沉,整天在家耍脾气,父母对此束手无策。况毛花得知这一情况,主动上门做好学生的教育稳定工作,与家长共同实施帮教。同时,多次与这名学生的校方联系,安排学生继续上学念书。这名学生重新入学后不久向况毛花寄发了一封热情感人的信件,称呼况毛花为自己的“妈妈”。

  况毛花忠诚于人民陪审事业,受到陪审同事的欣佩,也得到各级法院的肯定,年年被该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二次分别被市中院和省高院通报表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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