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人民陪审工作力避“陪而不审”
2011-02-23 10:35:37
     中国法院网讯 (龚祝光 邹志伟 元春华)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创造便利条件,力避“陪而不审”,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680余件,参审人数160余人,全部案结事了。

  通过加强与人大、财政等部门协调,多方争取支持。2006年抚州市中院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的通知》,规定每人每年4000元财政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好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去年以来,市人大对全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指导新一轮选任工作,新选任160名人民陪审员。加强教育规划,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2010年,市中院举办了两期人民陪审员集中业务培训班,2011年预计再举办2期,参训率确保达到100%,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掌握了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加强工作考核,提升陪审工作质量效。为每名陪审员建立了绩效考核档案,将他们遵守工作纪律、参加业务培训、陪审案件数量、质量及调解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监督、专业和协调作用。坚持落实“随机抽取”为主原则,又注重发挥其专业特长,使陪审员能够有的放矢,提高参审质量和调解实效。加强各项保障,方便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各基层法院的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置相关的办公设施和法律资料。临川区法院还专门为该院60名人民陪审员制作了统一的工作制服,胸徽为长方形,上嵌红色“人民陪审员”字样。

  不久前,抚州中院还对2010年度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11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隆重表彰,增强了陪审工作的自豪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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