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法院严把“三关”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
2010-10-28 08:57: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信阳频道 | 作者:朱大龙 刘建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把选人、培训、用人“三关”,进一步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审判技能,努力促进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

  该院规范选任,严把“选人关”。在选任环节,通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提请任命,从教育、企业、工青妇等行业的代表和农村基层干部中,选拔文化素质较高,综合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陪审员。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从不同行业、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中选任陪审员,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坚持业务技能和道德品质并重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查,把热心陪审工作、能力较强、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

  提升技能,严把“培训关”。在培训环节,对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学习,采取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帮助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组织陪审员对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等进行学习,提高陪审员文明司法、廉洁司法的水平。

  发挥优势,严把“用人关”。在使用环节,庭审中科学安排陪审人员,充分发挥陪审效果。充分借助陪审员来自大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形成良性互补,帮助合议庭对案件作出理性判断,提高审判质量。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分类安排庭审。对涉及“三农”类案件,安排农村基层干部或德高望重熟悉民情的陪审人员参审;对专业性强的案件,根据职业特点选派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人员参审。根据参审的效果,把在审判中各类案件表现突出的陪审员,作为该类案件相对固定的候选人选,从而提升陪审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