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法院巧借陪审员优势化矛盾促和谐
2010-09-15 09:04: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全南频道 | 作者:张相旺
  “中富叔都这样说了,我有什么话可说,明天我就把所欠款项全部还给他们……”9月14日晚上,在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陈中富的共同劝导下,当事人黄海林说道。

  原来,从去年年底开始,家住全南县陂头村的林和生兄弟俩在同村包工头黄海林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到今年7月工程结束时,黄海林只发给他们一少部分工资,之后就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付款。无奈之下,林和生兄弟俩便把黄海林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取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但又考虑到被告黄海林性格偏激,所以邀请了当地人民陪审员陈中富一同前去黄海林家里进行调解。在现场,法官耐心细致地向黄海林宣讲了国家关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人民陪审员陈中富利用自己是当地长者的优势,从法律和道德等方面对黄海林进行教育和引导,最终使其明白事理,当场作出还款承诺。

  据悉,今年来,全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调解等活动,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有利条件,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协调沟通,做当事人的思想疏通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特长作用,弥补法官知识结构较为单一的缺陷,实现民间智慧与法律规则的协调与融合,使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截至9月14日,该院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32件,参与调解案件73件,调解结案66件,调解成功率达90.4%。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案件,无矛盾激化,无上诉、上访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