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法院“四个注重”确保人民陪审员质量
2010-09-03 09:29: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钦州频道 | 作者:李夏冰 刘伟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在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注重”,确保人民陪审员的质量,为人民陪审工作良好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选任人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钦北区法院根据辖区案件数量、人口、地域面积等要素,科学选任人民陪审员,注重广泛性和群众性。选任的陪审员主要来自人大、妇联、工会、劳动保障、卫生、公路、镇政府、学校和村委会等。

  注重选任人员的文化结构。为确保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钦北区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注重文化素质,严格按照程序选任的20名陪审员中大学本科9人,大学专科8人,大学本科和专科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

  注重选任人员的年龄结构。钦北区法院注重选择年龄相对年轻、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为38岁,年富力强,有效地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注重选任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行。钦北区法院综合考量,侧重选任责任心强、品行良好、为人正派的人员成为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审判工作,认真履行陪审职责,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