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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9-01 11:27: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康频道 | 作者:吴庆华
今年,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将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使法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审判执行这个第一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标准,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元至八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643件(旧存112件),审、执结449件,审、执结率60%,妥善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
加强调解,力促和谐。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把调解作为结案首选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让身处纷争的当事人尽弃前嫌、握手言和,让对簿公堂的企业携手合作、互利共赢,发挥好审判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调节作用。今年元至八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4件,审结339件,调解114件,撤诉100件,调撤率达63.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100%。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大局
在审判工作中顾全大局,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能动司法。该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大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依法保护投资环境暂行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中引发的纠纷,主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当事人工作,协同参与调处化解纠纷,在“两路”建设、镐钢玉生产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实践证明收到了良好效果。在今年“7.18”洪涝灾后不久该院党组即确定了站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高度,用法律手段服务灾后重建的工作思路,7月29日,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切实维护紫阳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本院各本部全力以赴的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通过分析当地的经济状况、民意倾向以及矛盾纠纷特点,该院将调解延伸到诉前,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与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的实施意见》,采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等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来自基层的优势,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至目前,该院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处理40余起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加强信访立案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在大厅外设置了公告档、宣传栏和政务信息公开栏,在门庭设立院长接访牌、监督栏、干警名册、诉讼费收取、司法救助、诉讼指南等各项制度规定标识明显。今年,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业已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的基础上,从细节入手,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集立案信访功能和其他辅助性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场所。设置专职导诉员,主动对来院当事人进行引导,并对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给予解答;完善咨询查询功能。公布法院查询电话,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查询服务;设立信访办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由立案庭派员专职信访接待工作,重点排查容易引起申诉上访的类案件,特别是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酿成群众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有上访倾向的重点人员逐一摸清底数,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建立台帐;建立院领导每周带班制度,每周由一名院党组带班,对一周的信访、机关安全、工作纪律进行检查。
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最终要靠一支公正廉洁的队伍来担当该,为此,该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从优待警,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该院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学习重点。今年,开展了“五进”活动和“征询旁听意见”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6月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比赛,使年青干警得到了锻炼成长;8月开展了先抗洪英雄罗春明、冉本义同志学习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这一系列活动,全院干警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力争上游的工作氛围。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干警专业知识、庭审业务能力学习,增强综合司法能力,特别是妥善处理尖锐矛盾和复杂纠纷的能力。截止今年8月,全院有18人(次)参加参加了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有3人积极备考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多名干警将学习思考转化为调研文章。强化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始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六个不准”,作为执法的“高压线”,做到人人皆知,时刻牢记,令行禁止。继续加大查办违纪线索的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好审判执行这个第一要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标准,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元至八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643件(旧存112件),审、执结449件,审、执结率60%,妥善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
加强调解,力促和谐。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把调解作为结案首选方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让身处纷争的当事人尽弃前嫌、握手言和,让对簿公堂的企业携手合作、互利共赢,发挥好审判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调节作用。今年元至八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4件,审结339件,调解114件,撤诉100件,调撤率达63.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100%。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大局
在审判工作中顾全大局,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能动司法。该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大局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依法保护投资环境暂行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中引发的纠纷,主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当事人工作,协同参与调处化解纠纷,在“两路”建设、镐钢玉生产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实践证明收到了良好效果。在今年“7.18”洪涝灾后不久该院党组即确定了站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高度,用法律手段服务灾后重建的工作思路,7月29日,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切实维护紫阳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本院各本部全力以赴的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通过分析当地的经济状况、民意倾向以及矛盾纠纷特点,该院将调解延伸到诉前,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与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的实施意见》,采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等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来自基层的优势,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至目前,该院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处理40余起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加强信访立案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在大厅外设置了公告档、宣传栏和政务信息公开栏,在门庭设立院长接访牌、监督栏、干警名册、诉讼费收取、司法救助、诉讼指南等各项制度规定标识明显。今年,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业已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的基础上,从细节入手,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集立案信访功能和其他辅助性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场所。设置专职导诉员,主动对来院当事人进行引导,并对涉及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给予解答;完善咨询查询功能。公布法院查询电话,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查询服务;设立信访办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由立案庭派员专职信访接待工作,重点排查容易引起申诉上访的类案件,特别是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酿成群众性事件的案件,以及有上访倾向的重点人员逐一摸清底数,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建立台帐;建立院领导每周带班制度,每周由一名院党组带班,对一周的信访、机关安全、工作纪律进行检查。
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最终要靠一支公正廉洁的队伍来担当该,为此,该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院,从优待警,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目标。该院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学习重点。今年,开展了“五进”活动和“征询旁听意见”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6月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比赛,使年青干警得到了锻炼成长;8月开展了先抗洪英雄罗春明、冉本义同志学习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这一系列活动,全院干警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力争上游的工作氛围。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干警专业知识、庭审业务能力学习,增强综合司法能力,特别是妥善处理尖锐矛盾和复杂纠纷的能力。截止今年8月,全院有18人(次)参加参加了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有3人积极备考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多名干警将学习思考转化为调研文章。强化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始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六个不准”,作为执法的“高压线”,做到人人皆知,时刻牢记,令行禁止。继续加大查办违纪线索的力度,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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