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工作
2010-08-30 08:28: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 作者:张晓敏
  • 会议现场(摄影:孟东民)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人民陪审工作的经验,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陪审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监督制约功能,不断加强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自身建设,确保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发挥。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五年来,全市各级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自 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全市56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法院审理案件 17038件,占基层法院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6.74%,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会议强调,各基层法院要自觉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置于所在区县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人民陪审工作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改革和完善人民陪审机制为动力,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各级法院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领导,把人民陪审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并注重人民陪审工作的实际效果,克服单纯完成任务的思想,确实把人民陪审工作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结合起来,做到计划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