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法院五措并举狠抓廉政建设
2010-08-26 10:46: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韩胜利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队伍的廉政教育,坚持“从严治警”,标本兼治,坚持源头治理,积极构筑廉政“防火墙”,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队伍廉政意识,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强制入轨 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领导,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层层抓落实。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在审判工作中,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二是坚持落实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有针对性地选择有关资料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的重点学习,做到教育在前,警示跟后;三是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认真开展“遵章守纪”、“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正、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把“独立、平等、中立、透明、公正、高效、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

         春雨润物 努力营造廉政文化

  一是始终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用正面的典型凝聚人”的思路。经常利用全院干警大会、观摩庭审、新任干部集体谈话会、参观警示教育展、给干警家属的一封信、社会各界人士及干警家属座谈会等机会,不失时机地开展廉政教育,多渠道、多角度避免干警的不廉行为,做到警钟长鸣。二是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例如: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如何做一名好法官”等主题的思想讨论和演讲活动,在办公场所悬挂廉政格言警句的牌匾,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等;三是引导干警算好“四笔账”。通过算“四笔账”,进而使干警时刻自警自励,自重自省。实现了由制度化管人、管案,逐步向自我约束机制转变,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完善制度 建立廉政长效机制

  该院先后制定、修改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努力构筑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三不为长效机制。使监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由抓个案向抓部门、抓管理、抓第一责任人的转变。监督范围由“八小时”内为主,向“八小时”外延伸,使司法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有力地规范了法官的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保障了司法公正。

         求真务实 一着不让抓监督

  着重抓好“三个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的结合点。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审判监督、案件复查、廉政谈话制度、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投诉热线、监察举报等多种渠道,使督察工作一路“绿灯”、畅通无阻;二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监督案件的调查反馈、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新任干部向人大表态,及时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对社会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主动向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庭审或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将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廉政建设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既获得了人大的理解与支持,也促进了法院队伍整体的作风廉洁;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该院在各庭室明确了廉政监察员,并聘请了10余名廉政监督员监督法官审判作风和业外作风。通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邀请监督员参加该院活动,向他们提供法律法规、系统纪律等,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法院相关情况,便于行使监督职权。做到关口前移,案子办到哪里,纪检监察就跟到哪里。形成了主动监督与自觉监督并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互动的良好格局。

         加大力度 认真办理信访案件

  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接,认真听取反映,严格核实、严肃查处、及时回复,悉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社会监督把廉政建设提升为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按时查报县纪委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要情况、要反馈、要结果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