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基层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0-08-24 10:06: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董正远 尹健
  当前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协调的,服务审判、保障审判的意识有所提高。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时因为有些审判人员工作上的疏忽,使后勤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地开展,而后勤管理工作没有到位,制约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就是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而基层法院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有着类似之处。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用企业管理的眼光来进行基层法院后勤机制管理的改革。笔者经思考认为有以下五点建议: 

  一是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后勤保障经费来源。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应该从实际出发,争取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在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对法院的支持力度。积极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把后勤保障、提高法院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纳入发展规划,不能让缺乏经费成为制约后勤装备的“瓶颈”。

  二是以人为本,完善基层法院后勤人事制度。在选拔用人上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合理搭配,分工负责。要加强后勤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行政管理队伍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打造一支复合型行政管理队伍。要注重培养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确保干警认真、仔细、耐心地做好每件事情,在细中求精,精中务实,实中求细。

  三是后勤干警行使管理职责,要正确处理“管”与“理”。一是要有大胆“管”的意识。后勤部门领导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管理,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使每位后勤人员每天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有超前意识,做到自我管理,自觉管理,养成好习惯、好作风、好传统。二是科室人员要有认真“理”的意识。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物质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法院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需要。

  四是更新服务理念,注重创新管理模式。管理方法上,由单位的行政管理向科学的经济管理转变;服务方式上,由行政型后勤向经营型后勤转变;服务范围上,由封闭式向开放式服务转变;经费来源上,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强化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岗位意识;强化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意识;强化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服务意识。

  五是加强后勤保障,注重基层法院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一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后勤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后勤保障工作的开展,加强管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作出一定的规划。二要完善部门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考核标准、惩罚机制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勤务保障工作制度。三要尽量做到财务公开,征求干警意见,最大可能地满足法院业务要求,力求保障到位。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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