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卖法院保全货车 被执行人被判拘役
2010-08-19 10:42: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樊斯坦 韩朝贵 陈双
  吕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擅自将法院依法保全的货车变卖,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2003年9月,吕某驾驶大货车将托运人所养的蜜蜂装运从十堰市运往该市房县,运输途中货车翻入山沟,造成130箱蜜蜂全部灭失。2004年11月,茅箭区法院判令吕某赔偿托运人各项损失88698.5元。吕不服上诉,2005年9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后托运人申请执行。执行中,法官发现吕某于2004年12月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将房屋及全部财产给了妻子,并将法院保全的货车变卖,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茅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吕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全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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