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源头防腐
武汉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
2010-08-02 17:28: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武汉频道 | 作者:武汉
  8月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司法对外委托机制改革工作,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运作。这是今年以来,武汉市法院在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决策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着力点,在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方面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8月2日,为顺利启动和推行这项工作,武汉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创新委托评估拍卖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市纪委、政法委领导;市规划局、房产局;省、市国资委负责人;市区两级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及相关部门人员约140人参加了会议。市法院、规划局、房产局,省市国资委分别就各自将承担的职能作了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作了讲话。

  近几年来,武汉法院在司法对外委托方面作了一些改革,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采取司法鉴定归口管理、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并编制成名册、实行集中摇号选择中介机构等措施,在排除人为因素干扰,保证公正廉洁司法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工作实践看,依然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选择机构、委托鉴定等程序性工作仍由法院组织、主持,其公开透明程度十分有限,一些当事人仍对这一形式产生疑虑。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4月以来,市法院在调研论证并与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后,决定将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一律纳入公开、统一、规范的政府职能专门机构平台运作。其中将全市两级法院涉及房产、土地的拍卖纳入市政府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涉及对外委托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评估、特殊类鉴定、其他资产的拍卖、变卖纳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目前,市法院与“两个交易平台”的对接规则已经拟定,并将从8月份开始试行。这项改革的启动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防范不规范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有利于最大化实现涉讼资产价值,提高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按照规定,今后随机选择中介机构由政府公共平台组织、主持,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监督人参加公开随机选择机构并当场确认;联交所对中介机构名册实行动态考评管理,法院给予指导和监督;法院履行委托和督办职能,委托事项则由中介机构与两个平台依照相关规定公开进行,中介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对工作结果负责,只有当办理过程中出现需补充相关资料、争议材料需要质证认证、案件出现暂缓、中止和撤回等涉及实体性问题时,才由法院决定。中介机构在两个平台主持下履行受托事项,两个平台负责签订委托协议、发布公告、招商宣传、提供交易场所和竞价服务、代办收取和退还竞买保证金、对公开竞价现场进行全程录像(涉及土地房屋交易的,还需公证部门予以公证);交易方式由单一的拍卖方式扩大为拍卖和挂牌公开交易方式。

  同时,文件规定,对纳入公共平台的委托案件,法院仍须履行监督职能,交易中心和联交所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未按照规定进行涉讼资产委托评估、拍卖、变卖活动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其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院或交易中心、联交所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车延高充分肯定了武汉市法院对外委托机制改革工作。他要求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创新委托评估拍卖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执行、抓落实。他要求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沟通联系制度、工作衔接制度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畅通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渠道,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同时,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也要积极配合市法院开展对这项工作效果的检查,要通过督促检查推动相关工作迅速铺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