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法院三项措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2010-07-29 09:43: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蔡瑞明 刘建
  今年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强力推进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该院实际工作特点,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把好立案关。院党组坚持立案风险评估机制,致力于建立和完善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的诉调对接机制,在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同时,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倡导和推行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好诉前调解在立案时过滤矛盾的作用,特别将涉及群体性、敏感性、重大性案件一律纳入立案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实行包案负责制。该院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并逐案落实包案院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好稳控,限期办结,确保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在化解信访积案的过程中,该院坚持包案领导亲自接访、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坚持包案领导亲自抓督办落实,确保案结事了。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审执工作全过程。该院制订了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添设相关便民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和导诉员,接访人员做好诉讼引导工作,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指引诉讼,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减少当事人累诉、累访。同时,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的刑事被害人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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