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注紫金矿业“封口费”事件
2010-07-29 08:33:1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陈强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28日下午致电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本报披露的紫金矿业“封口费”事件表示关注。

  报刊司的李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受领导委托,他特地打电话了解紫金矿业“封口费”事件的相关情况。本报记者在电话里详细介绍了采访经过,并一一告知7家媒体记者自述遭遇紫金矿业公关的情况。李先生表示,会向有关媒体做进一步的核实了解,并关注事态的发展。

  而在今天早些时候,福建新闻出版局的官员也打来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本报记者同样做了详细介绍。

  自从7月26日本报报道紫金矿业“封口费”事件之后,该公司一直没有对此做出正式回应。这两天,本报记者多次打该公司宣传部部长邹永明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东方早报》报道,邹永明对有关媒体表示,“封口费是他们(记者)在乱说”。而据经济观察网报道,邹曾经发誓:“如果有拿钱堵记者嘴的事,我的腿将被人砍掉”。

  “这是邹永明个人的说法,不能代表公司,他要对自己的说法负责。”紫金矿业董事会秘书郑于强今天上午对本报记者表示,关于“封口费”的真伪,现在还不清楚。“我们问过公司宣传部,他们说没有这回事。公司会对此事进行调查,给公众一个说法。”

  该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告诉记者,关于“封口费”的事,他只是听说,事实真相还有待调查。他认为,作为公司层面,不应该有这样的行为。

  记者打电话给上杭县纪委,接电话的一位女士称领导不在。她说,在网上看到过有关紫金矿业“封口费”的新闻,但由于不是“正规渠道”得来的消息,当地纪检部门还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另外,总部在北京的《新财经》杂志昨天否认在外地设有记者站。该杂志一位李姓总编助理对本报记者说,所谓的“福建记者站站长”郑某,只是该杂志发行代理公司的人员。此前,被此间媒体圈认为是《新财经》“福建记者站站长”的郑某对本报记者声称,紫金矿业给他们的6万元汇到了福州中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网上搜索,记者找到了《新财经》杂志在福建分支机构的地址。但上门一看,办公场所除了悬挂“《新财经》杂志社华东南站”的牌子外,还有“《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福建联络处”以及“福州中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招牌。

  据紫金矿业今晚发布的公告,该公司副总裁、原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陈家洪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于7月2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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