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法院五项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2010-07-22 10:14: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计玉新 顾春华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通过着力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化解五项机制,切实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走访排查化解机制。扎实推进“千人大走访”活动和“三走进三走遍”活动,组织百名干警下基层,进村入户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保民生。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实现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排查矛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主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村支部,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排查社会矛盾隐患、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创新矛盾化解工作管理机制。该院切实强化社会法庭建设,坚持“发挥优势、扎实起步、敢于投入、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做到“选任法官到位、组织宣传到位、制度制定到位、业务引导到位、培训管理到位”。选聘那些“愿管事、会管事、能管事、管好事”的德高望重者为社会法官,借助社会法庭平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全县共建立19个社会法庭,实现了“一乡(镇)一庭”目标,选任社会法官520名,其中常驻社会法官68名,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通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真正发挥信访了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导群众的作用,强化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接待群众真诚热情,了解情况全面准确,答复问题耐心细致。着力健全完善信访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信访渠道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严格按照新的《信访条例》规定,有效规范和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群众诉求的作用,及时、全面地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

  构建排查社会矛盾预警机制。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极活动,着力排查那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等要素建立台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各类利益群体的重点人员、老上访户逐项、逐案、逐人建立台帐。对重点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解决问题的时间期限,逐一交办督办,通过矛盾预警机制的构建,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机制。着力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使三种调解各自发挥作用,互相衔接配合,形成“三调联动”机制。大力倡导“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院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快速解决民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采取“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五个一”包案责任制来进行,确保社会矛盾纠纷能及时得到调处。同时,对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内容,作为干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