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经验交流会
罗殿龙:整合力量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2010-07-21 18:24: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建
  • 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
  • 来自全区各级法院分管执行的领导和执行法官齐聚河池巴马县交流创建活动经验。
  •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
  广西全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经验交流会于7月18日-19日在河池市巴马县召开。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把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调处、大防控”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快执行规范化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案件期限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大力化解一批涉执行信访案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

  河池市两级法院作为广西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先行试点单位,从强化执行管理,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入手,“一把手”亲自抓创建,人力、物力、财力向创建倾斜,创建活动抓得紧、抓得实、抓出了实效,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全市六个基层法院作为该项活动的试点法院,创建活动开展4个多月来,案件结案率、执行和解率明显提高,涉执行信访件件明显下降,执行力度明显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取得明显实效,执行人员执行期限意识明显增强,当事人诉讼保全意识增强,当事人反逃避债务意识增强。该市两级法院在创建活动中的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观念,构建立案、审判、执行三联动协调机制、建立恢复执行审查制度和银行系统集中统一查询制度、采取“六查一告知”执行方法、充分利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穷尽调查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等成功做法值得借鉴。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指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是2010年执行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区法院要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继续保持高昂的斗志,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充分借鉴去年集中清积活动的成功经验,自觉接受党委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对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工作部署及重大改革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整合各种力量,形成推进创建活动的整体合力。

  罗殿龙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必须更新观念,把能动司法理念紧密地融入到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地探索、研究、总结执行工作中的规律性问题,树立从执行看立案、从执行看审判的全局观念,从而大胆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大胆创新执行工作方法,以更加科学地工作机制,更富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区法院要把执行规范化建设作为创建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执行局内设机构设置,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创新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宣传各级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创建活动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使之学有标杆、赶有目标,以更加坚定的工作态度,更加有力地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工作责任,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