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泰:扶持新兴产业还需“换脑子”
——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清泰
2010-07-16 15:21:31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赵永新
  大力培育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占全球科技经济制高点做出的重大部署,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由于新兴产业是完全不同于传统产业的新生事物,当前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如我国能否发展新兴产业、怎样发展新兴产业、政府该如何发挥作用等等,认识尚不一致、思想尚不统一、政策尚不完善、路径尚不清晰、措施尚不得力。前一段时间,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陈清泰到全国各地进行了深入调研。日前记者就上述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今天刊发专访的是下篇:《发展新兴产业需要信心和宽容》。(上篇:《发展新兴产业需要信心和宽容》)

  现行的做法是由企业申报,由政府部门选项目、分钱,这不仅造成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而且容易产生“政策失灵”。一方面,企业编个“故事”就能向政府要钱;另一方面,会造成“跑部钱进”、政企不分

  新兴产业往往产生于按传统分工的产业边缘。有些新兴产业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它的发展需要冲破传统分工的壁垒和既有管理体制的羁绊

  关键是培育创新能力,政府需营造适宜创新的市场环境

  记者:新兴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政府的工作思路是否应随之调整?

  陈清泰:是的。发展新兴产业是生产力提升的一次爬坡。这意味着我们要对长期熟悉的,以引进外资、技术模仿、接受产业转移、专注低端制造的经济活动进行升级。主要依靠自主技术来源、主要靠本国资本和主要以自己的力量,将创新的技术发展为先进的产品,进而实现产业化,并壮大为一个新兴产业。

  实现这一变革的关键因素是创新能力。政府要聚焦于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着眼于掌握核心技术。没有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就无从谈起。

  记者:政府该如何培养自主创新能力?

  陈清泰:新兴产业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产业,因此,政府关注的重点是能不能有效聚集创新资源,以及这些资源在当地能否发挥更高的效率。创新活动比任何其他投资对环境条件的要求都更加苛刻,人才、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资源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每个城市可以招引全国、甚至全球的资源,但本地的资源也可能外流。而创新资源的流向,则取决于哪里有更加适宜创新的市场环境。

  记者:适宜创新的市场环境都包括哪些?

  陈清泰: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比如,当地的基础设施;公司创立和退出的方便性;大学的水平和教育发展程度;人员的素质和人才流动的灵活性;诚信环境和融资成本;风险投资、管理咨询、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服务水平;技术和产权交易市场发育程度;当地经济活动与国际市场对接的程度;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政府监管的规制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政府的服务能力和行政效率等。

  如果能做到这些,就会使本地区成为创新人才聚集的洼地、技术创新的乐园、企业家创业的天堂、高科技创业公司的栖息地。

  技术突破后还需打破市场瓶颈,政府应多举措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记者:新兴产业突破技术门槛后,政府如何跟进?

  陈清泰: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突破技术这道“坎”后,接踵而来的是涉及面更宽、更为复杂的产业化瓶颈。新兴产业技术还不完善、生产尚未达到经济规模、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还跟不上、商业模式不成熟、市场认同程度低,往往会遇到信任瓶颈、资金瓶颈、制度瓶颈和市场瓶颈。

  有些技术和产品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良好前景,但产业化初期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却明显的“不经济”。如果没有国家强力政策措施的助推,可能会因无法克服产业化瓶颈而夭折。例如激光、半导体等,在研发阶段我们还能大体跟上世界水平,但进入产业化阶段我们就败下阵来,接着就是引进、再引进。

  记者:政府怎样做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陈清泰:政府不能去直接帮企业开拓市场,但可以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相关政策大体可分为四类。

  一是引导和规制性政策。组织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专门规划,将某些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组织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在技术相对成熟时,及时组织制定技术标准、筛选技术路线、组织探索商业模式的作用。

  二是激励性政策。在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应放开市场准入,这对新的进入者是最大的支持。为新兴产业和创新产品打通市场出口,如政府采购,这是对创新企业最大的激励。此外,应实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政策。

  三是约束性政策。应提高资源税,使其反映资源稀缺的程度。改革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真实反映供需关系。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能耗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从严执法。制定碳排放税政策并及早向社会公告。

  四是保障性政策。鼓励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必要时提供投资补贴,帮助解决产业化初期融资难的问题。由政府主导规划和组织市场力量建设相关基础设施、政府补助进行“示范工程”等。

  财政资助须改进方法,创业板上市应逐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

  记者:在发展新兴产业中,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可或缺。您的观点是什么?

  陈清泰:在一些重要产业的关键环节面临升级突破的关键时刻,需要政府以足够力度的资金和政策投入。

  财政支持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主要用于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等。二是支持扩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金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研发活动的资助。三是竞争前的研发补助和鼓励有社会效益的创新结果。

  以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升级有两种选择。一是从生产、供应侧入手,支持创新的过程,改进技术和产品的供给;二是从消费、需求侧入手,支持创新结果的应用。

  记者:您认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应放在哪个方面?

  陈清泰:财政资金支持的主导方面应更多体现“竞争前”、“补需方”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擅长做的是“补供方”。现行的做法是由企业申报,由政府部门选项目、分钱,并对成果进行评估、鉴定、表彰,这不仅使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而且容易产生“政策失灵”。一方面,企业编个“故事”就能向政府要钱,从而得到“寻租”获利的机会;另一方面,会造成“跑部钱进”、政企不分。

  记者:融资难是新兴产业面临的共性难题。这方面政府该如何做?

  陈清泰:目前,面对日益活跃的创新活动,投资基金、管理咨询、上市退出通道等创新活动的保障条件都显不足。为此,政府应实施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满足新兴产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需求。此外,完善的退出通道可以有效引导资本流入。在完善规制、有效监管情况下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对创业板,应抓紧研究将目前的上市核准制改为注册制,较大幅度地增加上市企业数量,真正发挥创业板的作用。

  防止企业因“婆婆太多”错失发展良机,行政性垄断须逐步打破

  记者:我们在采访一些属于新兴产业的企业时,负责人常因“婆婆太多”而慨叹。

  陈清泰:新兴产业往往产生于按传统分工的产业边缘。有些新兴产业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其发展需要冲破传统分工的壁垒和既有管理体制的羁绊。

  记者:政府应该如何消除体制性障碍?

  陈清泰:主要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改革不适应新兴生产力发展的管理体制。当前,在发展新兴产业中,当体制性障碍出现时,首先要打破部门和地区的分割及利益局限,加强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必要时,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监分离的原则调整管理体制。

  二是打破行业垄断。垄断往往产生反技术进步的倾向。为防范所谓“政治风险”,一些国有企业更倾向于在本系统内部交易,或买国外的技术和产品。在购买民营企业技术和产品方面,实际上存在着交易壁垒。国家科技投入也更倾向于国有企业。很多专业领域的创新出自于民营企业,但最主要的用户却是垄断性大企业。处于垄断地位的用户由于没有降低成本、改善服务的压力,往往对本国创新产品缺乏采购意愿。有些非常有前景的创新一旦被垄断企业拒绝,很难或不可能有其他公司采纳。这就意味着这项创新就此胎死腹中。

  行政性垄断领域过多,会挤压创新活动的空间。应从非天然垄断领域开始,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这是新形势下解放生产力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新兴产业能否发展的一个关键。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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