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委会 耐心调解息纷争
2010-07-16 11:37: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福频道 | 作者:廖本宇
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百寿人民法庭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特意把巡回法庭搬到村委会开庭,并邀请村干部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1985年春天,原告王某与被告唐某认识后不久,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当时双方均未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故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有三个女孩,现均已成年,双方因家庭琐事时有争吵。1994年冬天,原告遭被告殴打后外出与被告分居至今。原告于2010年6月10日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法庭通过村干部向被告送达了有关应诉手续,并了解到被告因患脑血栓,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诉讼。百寿法庭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特意把巡回法庭搬到百寿镇朝阳村委会开庭。在调解阶段,法庭特意邀请了百寿镇朝阳村支部书记参加调解,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双方权衡利弊,经调解双方确无和好可能,均表示愿意离婚,当庭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2009年以来,永福法院百寿人民法庭非常注重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与沟通,为节约诉讼成本,查清案件事实,了解民意,促进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经常请村干部帮忙联系当事人,向村干部了解案件纷争的实质,并邀请村干部参与有关案件的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
1985年春天,原告王某与被告唐某认识后不久,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当时双方均未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故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有三个女孩,现均已成年,双方因家庭琐事时有争吵。1994年冬天,原告遭被告殴打后外出与被告分居至今。原告于2010年6月10日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法庭通过村干部向被告送达了有关应诉手续,并了解到被告因患脑血栓,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庭参加诉讼。百寿法庭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特意把巡回法庭搬到百寿镇朝阳村委会开庭。在调解阶段,法庭特意邀请了百寿镇朝阳村支部书记参加调解,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双方权衡利弊,经调解双方确无和好可能,均表示愿意离婚,当庭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2009年以来,永福法院百寿人民法庭非常注重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与沟通,为节约诉讼成本,查清案件事实,了解民意,促进当地社会和谐与稳定,经常请村干部帮忙联系当事人,向村干部了解案件纷争的实质,并邀请村干部参与有关案件的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