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上门送案款金额已达20余万元
2010-07-17 10:3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陈洁
法官将案款送上门
  “感谢法院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啊。”近日,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通过“特案先办”绿色通道,在短短一个月期间,率先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并亲自将案款送上了门。

  自全市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以来,武隆法院积极构建执行便民服务机制并收到良好效果。对于孤、寡、病、弱的当事人,武隆法院一律坚持将案款送到申请人家门口;对于居住外地、执行标的数额小、旅途费用高、不方面领款的当事人,一律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案款尽快予以发放。此外,武隆法院还通过制定便民执行考核制度督促监督便民执行措施的落实。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武隆县人民法院坚持上门送案款次数14次,金额累计已达20余万元。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