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法院五项措施做好人民陪审工作
2010-07-14 17:1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州频道 | 作者:廖月安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工作。

  规范选任,优化队伍配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选任工作至关重要。该院通过道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向社会公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用条件、范围以及报名的程序,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推荐,严把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关、法律素质关,品德修养关,确保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目前,已选任人民陪审员29名。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该院十分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采取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本院和上级法院业务培训、选派庭长或业务骨干以讲课、旁听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听取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疑难案件讨论等形式使陪审员进一步熟悉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提高分析案件的能力,努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提高案件参审的能力。

  严格管理,科学考核。道县法院按照“严格管理、科学考核、奖惩分明”的要求。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相结合,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实施办法》和《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序,参审人员抽选办法,错案追究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进行规范。

  强化效果,杜绝“陪”而不“审”。为防止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法院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参与案件的全程审理,陪审员在合议庭讨论时,要对案件中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确定为错案,属于人民陪审员的责任的,给予该陪审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拓展职能,发挥人民陪审员化解会矛盾的作用。搭建有效平台,积极拓展陪审员的司法参与职能,在司法调解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威望高、群众信任的优势,主动参与案件的调解,及时调解好案件。在“三调联动“中,选派优秀陪审员兼任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主动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化解。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