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法院四个强化举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07-14 12:26: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计玉新 张中原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四个强化举措,着力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矛盾源头化解。以“千人大走访”和“百名干警包村创平安”活动为载体,按照“三走进三走遍”即走遍乡镇走遍村组走遍农户和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淮阳”活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社会法庭在调解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把不稳定因素降低到最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该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这一目标,认真做好解决涉法涉诉工作。努力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两上升”,实现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的“两下降”,探索出一条“息诉多、效果好”的良性循环路子。采取“一上两下”举措即将涉诉信访接“上”来,推动涉诉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把涉诉信访减“下”去,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强化调解职能发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切实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强化便民窗口建设。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着力破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设立导诉台和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诉风险引导,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文明。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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