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特长促案件调解
2010-07-13 09:38: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全南频道 | 作者:张相旺
7月12日晚上8时,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的王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陈中富一起,准时来到家住全南县河背村的黄大爷家里,对黄大爷与其儿子的赡养纠纷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说服和教育,并在陪审员的劝说和影响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大爷撤回了对儿子的起诉,儿子当场就付清今年的赡养费用,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主动引导人民陪审员审阅案件卷宗材料,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调解等活动,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有利条件,根据不同的案件,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遴选,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且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农村妇女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
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在案件调解中的特长作用,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促进民事案件调解率的提高和保证案结事了。今年截至7月12日,该院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96件,参与调解案件56件,调解结案52件,调解成功率达92.85%,且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因当事人不服裁判而上访,件件案结事了,从而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
今年以来,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主动引导人民陪审员审阅案件卷宗材料,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调解等活动,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有利条件,根据不同的案件,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遴选,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且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农村妇女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
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在案件调解中的特长作用,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促进民事案件调解率的提高和保证案结事了。今年截至7月12日,该院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96件,参与调解案件56件,调解结案52件,调解成功率达92.85%,且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因当事人不服裁判而上访,件件案结事了,从而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