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八审一批”规范立案审查工作
2010-06-24 09:44: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刘丽
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立案程序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立案工作公正、公开、高效、廉洁地进行,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总结了“八要素”审查原则和“一支笔”审批原则。
“八要素”审查原则即受理案件按八个要素进行审查:第一、起诉状书写,主要审查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诉讼请求是否明确;第二、主体资格,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三、主管范围,主要审查纠纷是否选择仲裁,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第四、诉讼管辖,主要审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确认本院对纠纷是否具有管辖权;第五、证据材料,主要审查是否有证明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材料,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第六、受理期限,主要审查当事人起诉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第七、前置程序,主要审查纠纷是否有前置解决程序及是否已经过前置程序解决;第八、一事不再理,审查当事人是否就同一法律关系重复起诉。
“一支笔”立案审批原则指除刑事公诉案件和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外,各类案件都归口主管立案的副庭长审批立案,这样严把立案关口,更有利于统一把握立案审查的标准和尺度,降低立案变更率。
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启动器”,雨花法院立案庭规范立案审查标准,加强立案审批,为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做好了强有力的准备。
“八要素”审查原则即受理案件按八个要素进行审查:第一、起诉状书写,主要审查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诉讼请求是否明确;第二、主体资格,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三、主管范围,主要审查纠纷是否选择仲裁,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第四、诉讼管辖,主要审查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确认本院对纠纷是否具有管辖权;第五、证据材料,主要审查是否有证明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材料,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第六、受理期限,主要审查当事人起诉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第七、前置程序,主要审查纠纷是否有前置解决程序及是否已经过前置程序解决;第八、一事不再理,审查当事人是否就同一法律关系重复起诉。
“一支笔”立案审批原则指除刑事公诉案件和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外,各类案件都归口主管立案的副庭长审批立案,这样严把立案关口,更有利于统一把握立案审查的标准和尺度,降低立案变更率。
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启动器”,雨花法院立案庭规范立案审查标准,加强立案审批,为审判工作的及时、高效做好了强有力的准备。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