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五个强化”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6-20 09:0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牡丹江爱民频道 | 作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傅嘉威
  2010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用大局统领司法,用服务体现公信,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司法,努力实现“司法质量高、纪律作风严、服务大局实、群众评价好”的工作目标。

  强化法院司法管理标准化,以管理促质量。把加强司法管理作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司法管理的标准化作为自身发展的原动力,统领方方面面工作的“纲”,把整体工作置于标准化工作部署中去谋划。以标准化的思想实现发展的率先,以观念的超越实现发展的跨越,形成各党组成员人人心中有标准化,中层干部坚决落实标准化,一般干警都会用标准化的工作格局。对待标准化管理规则就像执行法律、法规一样,让每一名审判人员都清醒地认识到,标准化规则不仅仅是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一个治标手段,其实质更是在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将制度化成果固定、将规范化成果巩固,进而提升司法管理能力,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执行工作的创新管理,以管理促效率。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把审判管理切入到执行工作的难点中,针对过去执行案件“一包到底”,经常出现执行期限过长,致使积案发生,当事人有意见,社会反响不好这一现状,全面实施了“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使执行工作置身于公开透明的流水线上,执行人员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互相配合,使集中在一人手中的权利,分散到各个组之中,不再由一名执行人员办理,而是由多人共同办理一起案件。执行局内设执行案件调查查封组、财产变现组、综合结案组、审查裁决组和执行信访办。“四组一办”的建立不仅是对执行权进行分离,更是对执行各个环节的权利滥用进行有效的制约,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权。在分段集约执行中对案件的执结期限进行了严格规定,任何环节的承办人都不得找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极限缩短执行期限,让每一阶段的执行人员都牢固树立了“速执理念”。在执行局大厅内设立了“分段集约执行案件流转公示板”,对所有受理的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强化数字化绩效考评机制,以管理促公正。审判管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要想谋求进一步发展必将会遭遇瓶颈,因此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高效规范,走现代化的管理之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为建立考评易行,能够反映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办案质量好坏的审判质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科学评价案件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束、激励干警公正司法,开发集质量评查、质量效率、调研、宣传、信息、审判公开、廉政与惩处、培训考试、年度执法、年度奖励、机构考评、综合排名于一体的审判绩效管理系统,使各项考评从繁锁的各项数据中解脱出来。不仅提高考评工作效率,而且增强了考评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同时,通过考核评比,将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意识。

  强化利民便民的司法服务,以管理促效果。为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平台,为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全面化解社会矛盾,在街道、乡村、院校、医院,老百姓的家门口设立“法官工作站”, 定期派驻法官深入法官工作站,增强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法官能动司法,进一步深化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开展法律宣传、化解纠纷、救济扶贫等诸般亲民便民利民服务,及时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法律问题,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法院之外,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通过法官工作站这一平台,将典型案件放在院校“法官工作站”进行开庭审理,既给法律专业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又使学生在庭审过程中受到教育。同时,通过“法官工作站”也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庭审的全过程,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法官工作站的建立,也锻炼审判队伍,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强化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以管理促公信。审判公开是打造社会公信的有效途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要求,在中国法院网及自身互联网上全面实行审判工作大公开。即立案标准及时限、诉讼费收费标准、庭审、裁判文书、执行案件、法官、执行员名单、涉访诉讼案件、司法技术案件办理、审判纪律、责任追究等十项内容,通过数字化网络载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审判公开的核心是庭审公开。我院是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第一家在中国法院网面向全国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的法院。从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入手,建立互动式的交流服务平台,力求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并通过改进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理解。利用在中国法院网开通的民意沟通邮箱,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接受监督,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设立了24小时廉政举报录音电话,建立了廉政监督卡回访机制。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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