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立足审判职能创新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6-17 08:34: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陕西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蒙振勤
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蒙振勤
这次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考察团赴东南两省(山东省、江苏省)考察法院工作之行,深切感受了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深切感受了先进地区法院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变成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推进科学发展的生活实践,深切感受了我们工作的很大差距。结合昨天(2010年6月6日)聆听安院长的重要讲话和讨论,为了把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谈几点体会以资汇报和交流。
一、努力把先进地区法院的经验和我们法院的实际紧密地相结合。法院工作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法院工作做好,就必须正确认识国情、社情、民情、县情、院情。即把法院工作与执政党的长期执政要求紧密联系,放在党和国家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又把法院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况紧密联系,去服务、去适应、去保障、去促进。对于先进的经验,既不能望洋兴叹、又不能怨天尤人。既不能照抄照搬,又不能安于现状,无所作为。要充分结合我们所在法院的实际,本着担负起政治的、法律的、历史的责任的原则,既要制定中长远的争创“四个一流”的目标,又要有当前和眼下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在我们原有实际的基础上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能得到有效的提升、创新和进步,从而缩小差距。这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的,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长此以往,必有建树。
二、努力把凝聚法院人心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统观我们和先进地区法院的差距,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活跃、起决定因素的要素。所以,最大的差距是人的原因。我们的队伍从司法的理念、观念、精神状态、素质素养、纪律作风等等方面,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与精品案件质量的要求,与司法公信和公众形象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有些地方可能还很不适应。在当今社会管理精细化的知识时代,法院工作优劣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和队伍的竞争。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所以,差距是现实存在的,安院长重要讲话的要求已经十分明确,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把这些要求让全体干警变为自觉行动,去落实、去创新。我认为作为人民法院院长其职责要求我们必须在其位谋其政,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把全法院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调动到最佳状态,形成干事业、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形象。一盘棋、一口腔、一股劲,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就能无往不胜,去争取更大的胜利。
三、努力把提高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作为当务之急和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应当说,目前法院工作是历史上最难干的时期之一。既不能高高在上,铁腕执法,粗放式执法,又必须树立起司法的公信和权威;既要面对社会矛盾凸现叠加,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还必须使矛盾得到化解和案结事了。是挑战,也是机遇期。从省院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上等方面来看,从过去设法涉诉信访申诉高发到目前总量亦然高位徘徊,司法公正、案件质量的保障和提高,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旨和话题。所以,构建科学的、规范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破解的司法难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统筹好办案一线法官的人才急需与审核把关、指导、管理、评查等法官人才急需的矛盾。当前,在我们经过付出百倍努力、以及解决案件、信访等许多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初步的司法公信的基础上,必须下大气力,通过聘请专家讲学、法官论坛、案件剖析,以及倡导法官普遍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培训我们的法官,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基层法院法律人才短缺的矛盾。为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人民法院全面争创“四个一流”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我们的宗旨是“为民”,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我们的工作任务,决定我们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强化教育,着力解决干警的群众观念问题。倡导将人民群众当亲人。人民群众是最容易相处和亲近的,只要你真心为他们着想,群众就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些看似复杂疑难的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此前,我们已经在司法便民、利民上下了不少功夫,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设立立案信访、执行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设立导诉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配备便民设施,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五进”活动,征求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等。但这些仍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使法院的工作更为贴近我们的衣食父母—老百姓。在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上再深化,真正把司法和谐建立起来,做到党群、干群鱼水情深。
五、努力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不断求实创新。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针对新的历史时期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虽与人民法院工作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但却是全新的工作任务。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大胆尝试,积极地探索,不断地创新。能动司法是总的要求,但如何做到既依法又能动,既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又要抽出精力和力量深入农村、社区去推进和谐共建,把法律“五进”以及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活动从诉讼案件向广泛的司法服务延伸,对这些全新的工作又如何考核考评,这都要求我们深入研究、正确把握、不断创新、寻找规律、增添措施、提升水平。
总是,我们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加强薄弱环节,呼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新进展,公正廉洁司法有新进步,使人民法院工作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一、努力把先进地区法院的经验和我们法院的实际紧密地相结合。法院工作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法院工作做好,就必须正确认识国情、社情、民情、县情、院情。即把法院工作与执政党的长期执政要求紧密联系,放在党和国家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又把法院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况紧密联系,去服务、去适应、去保障、去促进。对于先进的经验,既不能望洋兴叹、又不能怨天尤人。既不能照抄照搬,又不能安于现状,无所作为。要充分结合我们所在法院的实际,本着担负起政治的、法律的、历史的责任的原则,既要制定中长远的争创“四个一流”的目标,又要有当前和眼下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在我们原有实际的基础上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能得到有效的提升、创新和进步,从而缩小差距。这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的,即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长此以往,必有建树。
二、努力把凝聚法院人心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统观我们和先进地区法院的差距,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活跃、起决定因素的要素。所以,最大的差距是人的原因。我们的队伍从司法的理念、观念、精神状态、素质素养、纪律作风等等方面,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与精品案件质量的要求,与司法公信和公众形象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有些地方可能还很不适应。在当今社会管理精细化的知识时代,法院工作优劣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和队伍的竞争。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所以,差距是现实存在的,安院长重要讲话的要求已经十分明确,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把这些要求让全体干警变为自觉行动,去落实、去创新。我认为作为人民法院院长其职责要求我们必须在其位谋其政,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把全法院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调动到最佳状态,形成干事业、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形象。一盘棋、一口腔、一股劲,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就能无往不胜,去争取更大的胜利。
三、努力把提高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作为当务之急和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应当说,目前法院工作是历史上最难干的时期之一。既不能高高在上,铁腕执法,粗放式执法,又必须树立起司法的公信和权威;既要面对社会矛盾凸现叠加,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还必须使矛盾得到化解和案结事了。是挑战,也是机遇期。从省院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上等方面来看,从过去设法涉诉信访申诉高发到目前总量亦然高位徘徊,司法公正、案件质量的保障和提高,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旨和话题。所以,构建科学的、规范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是我们必须面对和破解的司法难题之一。这就要求我们,统筹好办案一线法官的人才急需与审核把关、指导、管理、评查等法官人才急需的矛盾。当前,在我们经过付出百倍努力、以及解决案件、信访等许多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初步的司法公信的基础上,必须下大气力,通过聘请专家讲学、法官论坛、案件剖析,以及倡导法官普遍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面培训我们的法官,同时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基层法院法律人才短缺的矛盾。为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人民法院全面争创“四个一流”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我们的宗旨是“为民”,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我们的工作任务,决定我们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强化教育,着力解决干警的群众观念问题。倡导将人民群众当亲人。人民群众是最容易相处和亲近的,只要你真心为他们着想,群众就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些看似复杂疑难的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此前,我们已经在司法便民、利民上下了不少功夫,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设立立案信访、执行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设立导诉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配备便民设施,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五进”活动,征求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等。但这些仍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使法院的工作更为贴近我们的衣食父母—老百姓。在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上再深化,真正把司法和谐建立起来,做到党群、干群鱼水情深。
五、努力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不断求实创新。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针对新的历史时期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虽与人民法院工作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但却是全新的工作任务。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大胆尝试,积极地探索,不断地创新。能动司法是总的要求,但如何做到既依法又能动,既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又要抽出精力和力量深入农村、社区去推进和谐共建,把法律“五进”以及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活动从诉讼案件向广泛的司法服务延伸,对这些全新的工作又如何考核考评,这都要求我们深入研究、正确把握、不断创新、寻找规律、增添措施、提升水平。
总是,我们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加强薄弱环节,呼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新进展,公正廉洁司法有新进步,使人民法院工作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