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法院以“审”促“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
2010-06-04 13:23: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频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选任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的前提下,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通过以“审”促“效”等措施,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的各类案件617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72%。

  先“学”后“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区人大任命了70名人民陪审员。在新一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之前,该院组织资深法官,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前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审”“调”结合,借助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在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案件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息诉服判等各个环节,提高调解成功率。今年1至5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5.9%。

  “审”“管”并重,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管理,该院实行“分散使用、双重管理”的原则,由政治部、立案庭分级管理,指定退休法官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及使用。对于人民陪审员在开展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协调联系,争取支持。

  此外,该院还坚持以“审”促“效”,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背景优势,合理采纳人民陪审员对于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并与法官的法律思维相结合,做出合理判断,提高裁判的合理性和认可度。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