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四个结合”推进学习型党组组织建设
2010-06-06 09:00: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王金柱
  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法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法院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执政能力,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从“四个结合”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该院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针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研讨的题目和解决的问题,不断加强对审判工作规律与法院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理性思考,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促使法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提高司法能力。

  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开展先进性教育相结合。结合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让干警在学习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认识,从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确保党员长期受教育、党组织永葆先进性。

  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举报,坚决杜绝接受吃请、与律师不当交往、插手过问案件、违规评估拍卖、泄漏审判秘密等不良行为。通过学习廉政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给干警们打“预防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相结合。深刻理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培训、业务知识竞赛、研讨会等方式,努力掌握新时期司法审判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工作的成果,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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