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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三个强化凸现调解效应
2010-05-29 10:30: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攸县频道 | 作者:汪明卓
今年以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将调解贯穿到审执服务的每个环节,倾力构建调解大网络,实现调解效应的最大化,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1-5月份,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87件,其中以调解结案406件,调解率为59%,较去年同期增长12.2个百分点。
强化立案调解。为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该院全面推行立案调解。对于民商事案件,在立案之前须先由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予以立案,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调解共调解案件15件。
强化诉中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该院在加大法官诉讼中调解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设立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积极作用,借助“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广邀基层村组负责人和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耐心细致地劝导、入情入理地调解,确保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尽快解决。1-5月份,该院在诉讼中调解案件368件,占90.6%。
强化判后调解。在判决后,该院力求真正“事了”。针对判决后执行阻力相对较大的案件,该院加大了判后调解的力度。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在提供判后答疑的同时,始终都不放弃对纠纷的调解,主动上门做说服劝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从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立案调解。为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该院全面推行立案调解。对于民商事案件,在立案之前须先由立案庭法官第一时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予以立案,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调解共调解案件15件。
强化诉中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该院在加大法官诉讼中调解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设立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积极作用,借助“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广邀基层村组负责人和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耐心细致地劝导、入情入理地调解,确保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尽快解决。1-5月份,该院在诉讼中调解案件368件,占90.6%。
强化判后调解。在判决后,该院力求真正“事了”。针对判决后执行阻力相对较大的案件,该院加大了判后调解的力度。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在提供判后答疑的同时,始终都不放弃对纠纷的调解,主动上门做说服劝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从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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