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病 法官调解化纠纷
2010-05-25 15:31: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扶风频道 | 作者:王超
  5月18日,经过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患有精神病的离婚纠纷,使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张卫婷(化名)与被告王晓平(化名)均是再婚。2010年3月15日,张卫婷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扶风法院提起起诉,要求与王晓平离婚。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告王晓平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不料2010年4月13日上午,被告王晓平却携带刀具一把,闯入法院,将法院办公大楼大门玻璃及门牌砸坏,之后逃离法院,被告不同寻常的举动引起了该案承办法官的重视。经走访,了解到的情况让承办法官感到十分棘手,原来,原、被告均系再婚,原告张卫婷于2003年开始患精神分裂症,先后在绛帐、宝鸡等地治疗。被告王晓平亦于2002年冬开始患精神分裂症,先后在宝鸡、西安等地治疗。2008年1月14日,在双方亲属的撮合下,双方均隐瞒精神病史,在扶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病情反复发作,时好时坏。两人发病时,便相互殴打,甚至殴打父母,根本无法共同生活,婚姻难以维系。而年近七旬被告父母本身身患重病,为给原、被告治病,更是耗尽家资,债台高筑。自接到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后,被告精神受到刺激,情绪激动,数次来法院闹事。

  鉴于该案案情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简单予以判决,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只能以情感人、以心动人化解纠纷。一方面,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该案,积极向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发出情况通报,协调各部门做好被告的监护工作,为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召集双方父母和其他亲属,邀请镇、村干部为他们讲法析理,分析利弊,加以规劝。不但在上班时间反复做双方亲属的思想工作,更是在晚上通过电话联系双方父母,与他们交流谈心,倾听诉说,征询意见。终于,经过数天的艰苦调解说服,双方的家属均被法官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诚心和耐心所打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方给付被告方经济帮助金1500元,双方离婚。调解协议达成后,原告方当庭履行了调解义务,妥善地解决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