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法院:能动司法灵活办案妥调离婚案
2010-05-15 12:03: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松桃频道 | 作者:任镜积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审判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九江乡政府会议室开庭,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调解结案。

  原告黄某某(女)诉被告杨某某(男)离婚一案,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舒山恋通过与原告交谈和跟被告通话的形式,很快摸清了双方的情况,发现本案如果不慎重处理将会使矛盾激化,甚至诱发人命案。为了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为民,决定下乡巡回办案,到杨某某家中去开庭。

  办案人员一大早就驱车乡下,雨一直下,山路泞泥,车辆被困途中。法官当即与九江乡政法委书记易松吉取得联系,决定通知被告到乡政府会议室开庭,并邀请易书记参与调解。上午10时许,只见赤脚坦胸、衣衫不整的杨某某带着3个小孩到达开庭地点,怒气冲冲地走到原告面前嘀咕了几句后,手掌重重地在桌子上击了一下,大吼一声:“你再讲一句,老子把你砍了”。法官见此情形,赶紧宣布法庭纪律,并缓和当事人情绪,示意随行法警冯新华将杨某某的背篓拿开,检查里面是否有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安检完毕后,现场气氛才缓和下来。庭审后,经办案人员及第三方耐心调解,杨某某坦诚自己爱喝酒,醉酒后易暴躁。当场写下保证以后不再酗酒和打骂黄某某。黄某某看着眼前真心悔过的丈夫和三个可怜的孩子,最终原谅了杨某某,同意调解和好。

  法院的职责是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本案调解成功的关键是法官通过积极能动司法,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情况下,采取灵活的审判方式、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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