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中院三举措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
2010-04-21 14:50:09
     中国法院网讯 (钟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三项举措重视和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

  一是加大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敦促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减轻犯罪后果,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自诉案件更是更加强调和重视调解,最大限度促成原被告双方的和解;二是积极开展调查被告人财产状况的试点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从侦查阶段起就调查和控制被告人的财产,结合案件情况和被告人赔偿能力进行判处,提高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率,减少执行积案;三是完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认真解决好漏立诉讼当事人、委托诉讼手续不全、庭审走过场/裁判文书制作和裁判文书送达不规范等问题。

  法律链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责任编辑:边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