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法院强化“公开透明阳光执行”
2010-04-20 12:01: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姚鹏起
  今年以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理念,通过一系列新举措完善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为了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鹿邑县法院强化“公开透明、阳光执行”的观念,从加强与当人事人信息沟通入手,以公开促公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鹿邑法院要求所有执行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执行规定,虚心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以良好态度,合理方式保障执行工作合法有据,有力的监督,确保了干警的清正廉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要求尽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要求干警下访,主动零距离接触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此外,要求派出法庭必须驻守在基层,随时等候当事人反应问题。

  鹿邑法院努力延伸司法功能,着力将执行过程变成为民服务过程,既关注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同时关注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求执行人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提供方便。既实现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又有效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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