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言弃,将执行进行到底
——记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三庭
2010-04-16 14:31: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祁向前
一个执行庭成立仅两年,只有3名执行干警,但该庭却创造了优异的执行业绩:2008年执结案件245件,人均执结近82件,2009年执结案件290件,人均执结近97件,在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名列第一,在淄博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2010年3月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该庭就是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三庭。该庭之所以能取得优异的执行业绩,原因在于该庭始终坚持着永不言弃,将执行进行到底的执行工作精神。
加强学习,铸就执行硬本领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群众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的新趋势。面对执行工作的新形势,执三庭认为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执行干警驾驭执行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该庭大力加强学习型执行组织建设,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在抓好执行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针对执行工作的特殊要求,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其他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警自觉学习,使干警学有动力,营造有利于培养、提升驾驭执行能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该庭不仅注重向书本知识学习,更注重向实践学习,每次开展重大执行行动,事前都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事后都及时加以分析总结。通过不断学习,该庭执行干警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做群众思想工作、应对和处置复杂局面等执行工作能力得到极大提高,为公正、高效开展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永在心中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如何将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与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执三庭干警这样回答:“认真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实现。”
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只有有效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才能较好地帮助帮助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该庭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将全力执行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作为该庭工作的一个主攻方向。该庭坚持因案实策,对被执行人确实暂无履行能力的,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与金融机构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则坚决果断采取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自2008年9月至今,该庭共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80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不良贷款400万余元。
耿某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受害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张某长期躲避执行,且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中止执行。耿某对此不理解,多次上访。经院里研究,这件棘手的案件由该庭办理。为找到张某,该庭干警多次牺牲休息时间,在被执行人张某家附近蹲点守候。但被执行人就是不见踪影。期间,耿某不断来到法院,要求该庭赶快把赔偿款执行上来。该庭的干警每次都热情地予以接待,并告知其法院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他赔偿款执行上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随后的一次蹲点守候行动中,张某终于被拘传到案。但张某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如果你自己被撞了,你要不到赔偿款,你心里是啥滋味……”,该庭干警对张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最后,张某四处筹钱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不言放弃,将执行进行到底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是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常要面临的四大难题。面对执行工作四大难题,是退缩还是勇往之前?“决不能退缩,决不能放弃!在执行中,如果一遇到困难,我们执行干警就放弃,那是对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纵容,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破坏,最终还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该庭干警这样响亮地回答。
丁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住外地,在某政府部门上班。该庭曾数次传唤其到法院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丁某就是置之不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心存疑虑:“被执行人在外地,又是公务员,你们能去执行吗!”“能!”该庭干警坚定地回答。2009年5月的一天早上,该庭干警驱车500余里赶到丁某所在的某政府部门。当时,丁某不在所在单位。干警们希望丁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帮助做丁某的思想工作,让丁某自动履行法院的判决。但该负责人以丁某刚从外单位调入,还没正式上班,其不了解丁某的情况为由,拒绝协助做丁某的思想工作。干警们仔细观察了丁某所在单位停放的车辆,发现丁某的车辆就在其中。干警们当即决定扣押丁某的车辆。正当干警们准备扣押丁某的车辆时,丁某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赶了过来,称法院不能扣押丁某的车辆。“法院在执行公务,如再干预执行,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听到干警们的严厉警告,丁某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不得不将法院扣押的车辆予以放行。“对不起法官同志,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来执行我,我履行法院的判决”,在干警们返回桓台法院的当天下午,丁某打过来电话称认了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并于第二天委托他人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取得的荣誉和成绩,执三庭的干警表示将继续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办理办好更多的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大程度地实现!
该庭就是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三庭。该庭之所以能取得优异的执行业绩,原因在于该庭始终坚持着永不言弃,将执行进行到底的执行工作精神。
加强学习,铸就执行硬本领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群众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的新趋势。面对执行工作的新形势,执三庭认为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执行干警驾驭执行工作的能力是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该庭大力加强学习型执行组织建设,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在抓好执行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针对执行工作的特殊要求,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其他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警自觉学习,使干警学有动力,营造有利于培养、提升驾驭执行能力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该庭不仅注重向书本知识学习,更注重向实践学习,每次开展重大执行行动,事前都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事后都及时加以分析总结。通过不断学习,该庭执行干警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做群众思想工作、应对和处置复杂局面等执行工作能力得到极大提高,为公正、高效开展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永在心中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如何将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与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执三庭干警这样回答:“认真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实现。”
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只有有效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才能较好地帮助帮助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该庭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将全力执行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作为该庭工作的一个主攻方向。该庭坚持因案实策,对被执行人确实暂无履行能力的,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与金融机构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则坚决果断采取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自2008年9月至今,该庭共执结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80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不良贷款400万余元。
耿某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受害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张某长期躲避执行,且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中止执行。耿某对此不理解,多次上访。经院里研究,这件棘手的案件由该庭办理。为找到张某,该庭干警多次牺牲休息时间,在被执行人张某家附近蹲点守候。但被执行人就是不见踪影。期间,耿某不断来到法院,要求该庭赶快把赔偿款执行上来。该庭的干警每次都热情地予以接待,并告知其法院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他赔偿款执行上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随后的一次蹲点守候行动中,张某终于被拘传到案。但张某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如果你自己被撞了,你要不到赔偿款,你心里是啥滋味……”,该庭干警对张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最后,张某四处筹钱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
不言放弃,将执行进行到底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是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常要面临的四大难题。面对执行工作四大难题,是退缩还是勇往之前?“决不能退缩,决不能放弃!在执行中,如果一遇到困难,我们执行干警就放弃,那是对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纵容,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破坏,最终还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该庭干警这样响亮地回答。
丁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住外地,在某政府部门上班。该庭曾数次传唤其到法院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丁某就是置之不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心存疑虑:“被执行人在外地,又是公务员,你们能去执行吗!”“能!”该庭干警坚定地回答。2009年5月的一天早上,该庭干警驱车500余里赶到丁某所在的某政府部门。当时,丁某不在所在单位。干警们希望丁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帮助做丁某的思想工作,让丁某自动履行法院的判决。但该负责人以丁某刚从外单位调入,还没正式上班,其不了解丁某的情况为由,拒绝协助做丁某的思想工作。干警们仔细观察了丁某所在单位停放的车辆,发现丁某的车辆就在其中。干警们当即决定扣押丁某的车辆。正当干警们准备扣押丁某的车辆时,丁某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赶了过来,称法院不能扣押丁某的车辆。“法院在执行公务,如再干预执行,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听到干警们的严厉警告,丁某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不得不将法院扣押的车辆予以放行。“对不起法官同志,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来执行我,我履行法院的判决”,在干警们返回桓台法院的当天下午,丁某打过来电话称认了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并于第二天委托他人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取得的荣誉和成绩,执三庭的干警表示将继续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办理办好更多的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大程度地实现!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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