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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法院“三坚持”“三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4-17 09:3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宁乡频道 | 作者:刘舟舟 蒋泽军
坚持和谐司法 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司法和谐与心态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心态建设,推进和谐司法理念,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分析各类社会矛盾的成因,从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入手,坚持和谐司法,高度重视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高度重视每一件涉法涉诉信访的审查和处理,做到了案结事了、案结人和。刑事审判开展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专项审判,遏制了非法传销在宁乡的发展势头;民事审判,1—3月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55.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以上。
如民一庭受理的6件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初当事人间矛盾尖锐,其中有4件是集团诉讼案件,涉及当事人面广人多,通过审判员做工作,全部调解结案。行政审判继续完善通过行政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化消极为积极,争取公民对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理解和支持,融洽党群关系。执行工作坚持“教育在先,和解在先”原则, 1—3月促使当事人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执行案件达31件。同时切实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开展判前释法、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活动,确保新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出现涉诉上访。各法庭实行发放便民联系卡、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办案、节假日、休息日办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宁乡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切实改变司法被动型的陈旧观念,着力增强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并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发展举措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管得上用、帮得上忙。
该院继续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活动,建立院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在宁乡经济开发区筹备建立金洲法庭,发挥司法手段理顺法律关系、综合适用法律责任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保驾、助力。
创新社会管理,强化人民法院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庭审功能,教育和引导公民遵守法律,遵守社会管理秩序。实行了与湖南法院网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向社会传递司法价值导向和主流道德价值观,扩大审判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对青少年犯的帮教管理,主动加强与社会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分析特殊领域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配合做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治理,预防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开门办院”和“开门办案”理念,主动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校园,因地制宜开展审判活动,如院长、副院长先后走进宁乡四中、宁乡法院在中南大学设立远程观摩法庭,并开庭审案,通过法律宣传、案件回访、司法建议、平安共建等措施,促进了社会治安稳定。
坚持廉洁司法 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坚持廉洁公正司法,才能维护司法公信。宁乡法院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热潮,倡导全员做理想信念的坚定执行者,做廉洁公正的忠诚实践者,做社会矛盾的倾心化解者。并开展“六个一”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即开展全员一次轮训、每名院领导联系一个企业、每个业务庭开一次示范庭、每名法官写一篇调研文章、每名干警做一件司法为民实事、开展一次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学习研讨会,促进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认真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该院集中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整改行动,要求各法官对近五年办理的裁判文书进行自查自纠,审管办核监察室进行抽查,对有瑕疵的文书,集中公开曝光。在各庭室选配了兼职廉政监察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
今年以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司法和谐与心态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心态建设,推进和谐司法理念,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分析各类社会矛盾的成因,从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入手,坚持和谐司法,高度重视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高度重视每一件涉法涉诉信访的审查和处理,做到了案结事了、案结人和。刑事审判开展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专项审判,遏制了非法传销在宁乡的发展势头;民事审判,1—3月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55.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以上。
如民一庭受理的6件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初当事人间矛盾尖锐,其中有4件是集团诉讼案件,涉及当事人面广人多,通过审判员做工作,全部调解结案。行政审判继续完善通过行政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化消极为积极,争取公民对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理解和支持,融洽党群关系。执行工作坚持“教育在先,和解在先”原则, 1—3月促使当事人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执行案件达31件。同时切实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开展判前释法、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活动,确保新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出现涉诉上访。各法庭实行发放便民联系卡、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办案、节假日、休息日办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宁乡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切实改变司法被动型的陈旧观念,着力增强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并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发展举措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管得上用、帮得上忙。
该院继续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活动,建立院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在宁乡经济开发区筹备建立金洲法庭,发挥司法手段理顺法律关系、综合适用法律责任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保驾、助力。
创新社会管理,强化人民法院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庭审功能,教育和引导公民遵守法律,遵守社会管理秩序。实行了与湖南法院网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向社会传递司法价值导向和主流道德价值观,扩大审判社会效果。积极参与对青少年犯的帮教管理,主动加强与社会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分析特殊领域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配合做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治理,预防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开门办院”和“开门办案”理念,主动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校园,因地制宜开展审判活动,如院长、副院长先后走进宁乡四中、宁乡法院在中南大学设立远程观摩法庭,并开庭审案,通过法律宣传、案件回访、司法建议、平安共建等措施,促进了社会治安稳定。
坚持廉洁司法 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坚持廉洁公正司法,才能维护司法公信。宁乡法院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热潮,倡导全员做理想信念的坚定执行者,做廉洁公正的忠诚实践者,做社会矛盾的倾心化解者。并开展“六个一”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即开展全员一次轮训、每名院领导联系一个企业、每个业务庭开一次示范庭、每名法官写一篇调研文章、每名干警做一件司法为民实事、开展一次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学习研讨会,促进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认真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该院集中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整改行动,要求各法官对近五年办理的裁判文书进行自查自纠,审管办核监察室进行抽查,对有瑕疵的文书,集中公开曝光。在各庭室选配了兼职廉政监察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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