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能动作用
2010-04-09 11:37: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安县频道 | 作者:刘永华
  4月9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在合议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协议笔录上签字后感慨地说:“通过法官释法,陪审员析理,让我赔偿,我心服口服。”

  今年3月31日,吉安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全票通过并任命了新一届吉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5名,其中保留了前一届人选10名,新增人选15名。从构成情况看,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既保留了前一届的部分人选,又增添了新鲜血液,人员分布更广泛,更能符合该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保证人民陪审员真正起既“陪”又“审”的作用,该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定全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要求达100%;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可以到法院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供人民陪审员阅卷用;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权力和合议庭评议权,确保人民陪审员“同审同权”;提前3—5日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庭审。

  此外,该院还采取“学、讲、观”三种培训方式,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县财政的支持,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

  据悉,去年,该院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100%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达213件。今年一季度,人民陪审员又100%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70件,参审案件调解成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5%。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