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中院结合警示案例 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工作
2010-04-01 16:00: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3月31日,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廉政会议座谈会。由黄南中院选派旁听了3月30日在平安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我省玉树州中院个别法官和工作人员枉法裁判、受贿一案的干警,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大家认为,通过此次旁听,自身受到很大的震动,虽然台上与台下仅几步之遥,昔日的审判者却沦为今日的阶下囚。极少数法官经受不住诱惑,作了金钱的奴隶,毁掉了美好的前程。作为法院的干警心情很沉重,同时感到很痛心。近几年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各法院对干警的廉政教育抓得很紧,绝大多数法官始终做到了严守廉洁底线,不触摸腐败“高压线”,但极少数害群之马仍无视法律法规,放松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大家表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作为一名法官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重任,也是人民群众寻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从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出发点,始终保护清醒的头脑,不要被“熟人”和当事人的宴请拉下水,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办事,用制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坚持公正廉洁执法。

  黄南中院院长韩幸生就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将反腐倡廉作为法官一切工作的保障,要有敏锐的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把廉政教育和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二要发挥表率作用。广大法官要做认真遵守“五个严禁”、“反腐倡廉”规定的表率,时刻做到光明磊落,生活上要艰苦朴素,进一步改造自己的思想,坚决抵制灯红酒绿的腐蚀;三要增强自律意识。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不容有半点侥幸心理,应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依制度管人管事;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活动,要自身加压,主动从思想、作风上查找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新方法,将不敢为思想灌输到每一位法院干警中;五要牢记宗旨意识。真心为当事人服务,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从本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尽职尽责的同时,坚决做到不贪不占、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