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和睦邻里反目成仇
官渡口法庭倾力协调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0-04-01 17:11: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巴东频道 | 作者:邓正灿
  3月31日,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旧县坪村四组村民刘某与马某达成了调解协议,马某分两次给付刘某医疗费等共计4000元,此案的调解使积怨较深的两个家庭重新和睦相处。这是巴东县人民法院官渡口法庭办案促和谐的又一写照。

  刘某与马某系同组村民,两家关系素来很好。2009年12月28日,马某驾驶摩托车回家时,因操作不当翻车,将正在路边割草的刘某砸伤。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马某在医院护理了刘某十余天,并支付了3600元的医疗费。之后,马某拒绝为刘某继续医治,并外出务工,双方为此产生积怨。刘某出院后,因医疗费及相关的赔偿得不到解决,便一纸诉状将马某告到了法庭。

  官渡口法庭立案受理后即与马某的家人联系通知马某应诉,因马某已外出务工,其家人不愿意透露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使得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 在调解无望时,法官们没有气绥,而是本着“创和谐、求满意、促公正”的理念,力求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化解两家的矛盾。法官们遂多次与马某的父亲联系,给其做思想工作,疏通症结,宣讲法律,最终使其认识到逃避不是办法,只有正确的面对,才能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马某的父亲即与马某取得联系,做通了马某的工作并接受其委托,在开庭时准时到达了法庭,并与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闭庭后,双方当事人感激地对法官们说道:“是你们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我们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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