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分案审理和圆桌审判
2010-03-31 08:52: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商洛频道 | 作者:饶彩云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础上,努力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官倾注自己的爱心和真诚,对未成年被告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教于审,用爱心去感化,用教育去疏导,用真诚去温暖,真正做到了法、理、情的交融。近日,刑庭再添新举措,积极开展分案审理、圆桌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商州区法院针对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实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分案审理,即对既有成年人又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分别开庭,对成年犯依照案情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部分则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对案件分别评议,分别适用刑罚。实行分案审理,有利于更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缩短审判台和被告人的距离,减少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推行青少年被告人圆桌式审判模式,是该院在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上处处体现关心、关爱之情的一个重要方式。“圆桌式”审案,避免使用审讯、质问的语气发问,让被告人在轻松自然的氛围中接受教育。
今年以来,商州区法院针对青少年心理、生理特点,实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分案审理,即对既有成年人又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分别开庭,对成年犯依照案情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部分则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对案件分别评议,分别适用刑罚。实行分案审理,有利于更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缩短审判台和被告人的距离,减少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推行青少年被告人圆桌式审判模式,是该院在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上处处体现关心、关爱之情的一个重要方式。“圆桌式”审案,避免使用审讯、质问的语气发问,让被告人在轻松自然的氛围中接受教育。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