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就在我身边
——曲靖法院大巡回办案网络“3+1”维稳模式纪实
2010-03-29 15:50: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莫道春来早
编者按:云南省曲靖市地处珠江源头,是出入云南的咽喉要道和滇东中心城市,全市辖9个县(市、区)115个乡(镇、街道)l603个村(社区),国土面积2.89万平方公里,人口608万,人口和经济总量居云南省第二位。近年来,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曲靖市两级法院,走出一条以巡回法庭、司法调解室为主的大巡回办案网络路子,为当地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一)
“过去村里有人吵架,田间地头有了纠纷,我们要跑乡里,甚至要到市里去解决,现在“法官”每天就在身边,许多事情在村里就能解决好,非常方便。”曲靖市珠街乡桂花村的63岁村民老陆说。
“法官为我们的家事不厌其烦,我们还有什么不能解开的结?”2月23日上午,面对回访的乡村法官,农民老胡真诚地说。
沾益县德泽乡政府在发展小集镇建设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老胡与老漆的侄儿媳李女士因小集镇建设及村内账目问题发生口角,遂发生撕扯,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之后进一步扩大的事态曾一度造成小集镇建设工作停滞,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老胡诉至沾益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老漆等4人赔偿经济损失7000余元。
承办法官阅读了诉状及事发当天公安机关所作的30余份100余页调查笔录,认为该案不仅仅是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还是胡家及漆家两大家族和谐与否的火药桶。
于是,法官依照该院巡回办案机制的要求,先后5次来到漆家和胡家,做两家主要成员的思想工作,老胡及老漆终于意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握手言和,老胡撤回了诉讼。
“李院长,您们的法官心太细了!我们70多万的财产分得一清二楚,法官甚至主动帮年幼的孩子保管存折,让我家今年和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起过了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 2月22日上午,走进办公室的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强明就接到当事人刘芬(化名)的电话。
山村院落、小学校操场、田边地角都成为巡回法官的“审判法庭”,当庭调结、当庭宣判、服判的案子大幅提升,这样办案既方便了群众,又为群众节省了费用,法院真是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采访中,沾益县白水镇综治干部胡明十分高兴。
云南省曲靖市结合辖区多属山区,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经济条件不好、矛盾纠纷类型相对集中等客观实际,切实转变审判方式,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来体现人民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曲靖法院在辖区115个乡镇1603个村(居)委会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三室合一”的办公场所处,设立固定巡回审判庭构建了具有曲靖特色的“3+1”维稳模式同时,在村(居)民小组、当事人住所地和案发地设流动巡回办案点或临时巡回办案点,形成了以乡镇为依托,村(居)委会、农户为辐射点的大巡回办案网络。工作中,巡回法庭推行法院与法庭间的“双轨制”立案同时,机关立案庭和人民法庭每月固定1至2天深入乡镇巡回立案和接访,落实“便民导示”、“法律释明”、“风险告知”等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实施“审判提速”工程,推行简案简审简写、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系列举措,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统计表明,曲靖法院2009年年内巡回办案6819件,巡回办案率高达51.57%,人民法庭巡回率达70%以上,个别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100%;全面推开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平均结案为25天,最快的当天结案。年内通过速裁审结的案件高达2715件,当庭宣判率、一次开庭率高达95%,自动履行率高达65.9%。
“巡回办案能够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大量矛盾纠纷得予在诉前化解。通过巡回办案方式结案的,平均办案周期仅为45个工作日(含执行),至今没有一件上访或信访。” 辖5个乡镇一个工业园区20多万人口的花山中心法庭庭长董正国说。
针对现行乡镇街道维稳综治等社会管理职能细化、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曲靖市、县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一次性投入1200余万元配齐村级“三室一庭”办公设备,并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办公经费。实现了组织建设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硬件达标到位、资源整合到位、制度运行到位,率先在云南省成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有效解决综治工作源头性难题,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的目标。采访中,中共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如数家珍。
(二)
“摆桌凳,挂布标,发培训材料,现在开庭!”虎年春节前夕,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在罗平县板桥镇一个叫舍帮歹的山村有条不紊的进行。
村民老王与老龚都是舍帮歹村村民,双方因相邻房屋滴水一事相互赌气,几次闹得脸红脖粗后称老死不相往来。去年6月19日,双方在一次暴雨后闹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好不容易坐下来达成了调解协议,老龚切割开一条宽不过10多厘米高不过5厘米长不过1米的墙角供王家滴水。履行期限届满后,因老龚对切割部分的空地管理权归属不满,遂以调解程序违法为由拒不履行。无奈的老王走进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要求老龚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法庭受理后,考虑到近年来此类案件呈多发性趋势及法院判决执行后又容易反悔及当地人民调解员普遍轻程序等实际,决定召集辖区所有人民调解员到争议现场旁听案件的审理,以案培训人民调解员。
庭审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及时休庭就人民解中的相关程序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参加旁听的人民调解员发送了培训资料,随后组织人民调解员一同到案发现场参与法庭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法说理,老王老龚终于握手言和,重新在补充后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当场履行。“枯燥乏味的程序性工作变得好学易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普了法,一个字,‘好’!”快人快语的人民调解员老李说。
针对辖区山区农村鸡毛蒜皮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为了让山区群众少犯一回难,少跑一次腿,每年在春耕和夏收夏种的农忙时节,实行“三不传”和“三就地”便民措施,即农忙时节一般不传当事人;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为当事人的一般不传;地处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一般不传,以及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解或判决等同时,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对一些多发性纠纷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审理,以审代会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和乡村干部,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民为中心”的转变,缩短了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采访中,罗平法院副院长周朝霞十分兴奋。
针对社会平安和谐面临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固本强基的思想,齐抓共管,构建“大综治”格局;创新机制,强化“大基层”网络;整合资源,筑牢“大调解”机制;分类施治,健全“大防控”体系;五级联创,实现“大平安”目标。其中的“大综治”、“大基层”、“大调解”、“大防控”和“大平安”这五大战略成为了曲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五个显著特点,亦成为格外吸引人们眼球的五大亮点。采访中,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说,抓综治维稳工作,一定要把目标盯在基层,打好基础,做到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只有把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了,经济才会健康发展,群众才会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由于夯实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切实把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曲靖综治维稳工作连续十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一等奖,成为全省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及平安创建工作的“蓝本”,而刚被确定为云南省试点的“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也正风生水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曲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三)
近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的工作目标,着力打造“民生”品牌。2009年年底至今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省级、市级多项荣誉称号。“清积”工作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爱心三帮教”在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交流推广,大立案大信访、纪检监察及队伍建设等工作已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介绍。
曲靖中院自2001年6月推行“大立案”改革以来,在不断探索创新的道路上,逐步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审判工作格局,建立了以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进行按期开庭,规范明确立案庭与各审判庭办理案件的时间界限等“十统一、五规范”为体系的大立案流程管理和程序服务,不仅满足于单纯的立案信访,而且扩大到统一立案、流程管理、综合服务、全面监督,从而建立起一种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的新型机制,强化了审限跟踪管理,提高了效率。通过加快内部机制创新,全面建立起以分权制衡、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执行管理“四位一体”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确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能力考核评估体系。进而形成“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以纠防结合、标本兼治为手段,以查错、纠错、评错、罚错四位一体为内容”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模式,打造出具有曲靖特色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
据了解,曲靖中院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三分立”为表现形式的司法权内部分权制衡;系统化、程序化体现内部分权制衡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了“十统一、五规范”,杜绝了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问题;司法评估制度和审判责任制度系列,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一系列审判能力考核评估体系,对案件质量实行与年终岗位考评、公务员考核、后备干部选拔和干部晋职晋级、评先报功等“五挂钩”;建立了维护司法公信的执行制度体系。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曲靖中院将信访工作作为大立案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明确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内部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推出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其中明确对重信重访案件按照一案一个工作组、一个责任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具体责任人和一个协查法官的方式进行包案,随后按照包案领导与上访人见卷宗、见承办人和见上访人的“三见面”的方式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沾益巡回审判、执行救助“宣威”模式及麒麟区法院的速裁机制等三项工作已在云南省法院系统全面推开。
“长期以来,由于法院人员编制、经费等所限,有的一个县只设有一个派驻乡镇的人民法庭,相当一部分农村农民打官司还要到县法院,增添了群众的诉累。我们通过创新‘大立案’不断完善‘大信访’工作机制,全方位推开系列司法为民机制,压力确实大,但也是动力,更是我们落实‘五个着力’,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深有感触地说。
(一)
“过去村里有人吵架,田间地头有了纠纷,我们要跑乡里,甚至要到市里去解决,现在“法官”每天就在身边,许多事情在村里就能解决好,非常方便。”曲靖市珠街乡桂花村的63岁村民老陆说。
“法官为我们的家事不厌其烦,我们还有什么不能解开的结?”2月23日上午,面对回访的乡村法官,农民老胡真诚地说。
沾益县德泽乡政府在发展小集镇建设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老胡与老漆的侄儿媳李女士因小集镇建设及村内账目问题发生口角,遂发生撕扯,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之后进一步扩大的事态曾一度造成小集镇建设工作停滞,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老胡诉至沾益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老漆等4人赔偿经济损失7000余元。
承办法官阅读了诉状及事发当天公安机关所作的30余份100余页调查笔录,认为该案不仅仅是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还是胡家及漆家两大家族和谐与否的火药桶。
于是,法官依照该院巡回办案机制的要求,先后5次来到漆家和胡家,做两家主要成员的思想工作,老胡及老漆终于意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握手言和,老胡撤回了诉讼。
“李院长,您们的法官心太细了!我们70多万的财产分得一清二楚,法官甚至主动帮年幼的孩子保管存折,让我家今年和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起过了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 2月22日上午,走进办公室的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强明就接到当事人刘芬(化名)的电话。
山村院落、小学校操场、田边地角都成为巡回法官的“审判法庭”,当庭调结、当庭宣判、服判的案子大幅提升,这样办案既方便了群众,又为群众节省了费用,法院真是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采访中,沾益县白水镇综治干部胡明十分高兴。
云南省曲靖市结合辖区多属山区,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经济条件不好、矛盾纠纷类型相对集中等客观实际,切实转变审判方式,强化司法服务职能,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的工作措施来体现人民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曲靖法院在辖区115个乡镇1603个村(居)委会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三室合一”的办公场所处,设立固定巡回审判庭构建了具有曲靖特色的“3+1”维稳模式同时,在村(居)民小组、当事人住所地和案发地设流动巡回办案点或临时巡回办案点,形成了以乡镇为依托,村(居)委会、农户为辐射点的大巡回办案网络。工作中,巡回法庭推行法院与法庭间的“双轨制”立案同时,机关立案庭和人民法庭每月固定1至2天深入乡镇巡回立案和接访,落实“便民导示”、“法律释明”、“风险告知”等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实施“审判提速”工程,推行简案简审简写、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系列举措,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统计表明,曲靖法院2009年年内巡回办案6819件,巡回办案率高达51.57%,人民法庭巡回率达70%以上,个别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100%;全面推开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平均结案为25天,最快的当天结案。年内通过速裁审结的案件高达2715件,当庭宣判率、一次开庭率高达95%,自动履行率高达65.9%。
“巡回办案能够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大量矛盾纠纷得予在诉前化解。通过巡回办案方式结案的,平均办案周期仅为45个工作日(含执行),至今没有一件上访或信访。” 辖5个乡镇一个工业园区20多万人口的花山中心法庭庭长董正国说。
针对现行乡镇街道维稳综治等社会管理职能细化、力量分散薄弱的问题,曲靖市、县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一次性投入1200余万元配齐村级“三室一庭”办公设备,并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办公经费。实现了组织建设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硬件达标到位、资源整合到位、制度运行到位,率先在云南省成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有效解决综治工作源头性难题,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的目标。采访中,中共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如数家珍。
(二)
“摆桌凳,挂布标,发培训材料,现在开庭!”虎年春节前夕,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在罗平县板桥镇一个叫舍帮歹的山村有条不紊的进行。
村民老王与老龚都是舍帮歹村村民,双方因相邻房屋滴水一事相互赌气,几次闹得脸红脖粗后称老死不相往来。去年6月19日,双方在一次暴雨后闹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好不容易坐下来达成了调解协议,老龚切割开一条宽不过10多厘米高不过5厘米长不过1米的墙角供王家滴水。履行期限届满后,因老龚对切割部分的空地管理权归属不满,遂以调解程序违法为由拒不履行。无奈的老王走进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要求老龚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法庭受理后,考虑到近年来此类案件呈多发性趋势及法院判决执行后又容易反悔及当地人民调解员普遍轻程序等实际,决定召集辖区所有人民调解员到争议现场旁听案件的审理,以案培训人民调解员。
庭审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及时休庭就人民解中的相关程序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参加旁听的人民调解员发送了培训资料,随后组织人民调解员一同到案发现场参与法庭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法说理,老王老龚终于握手言和,重新在补充后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当场履行。“枯燥乏味的程序性工作变得好学易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普了法,一个字,‘好’!”快人快语的人民调解员老李说。
针对辖区山区农村鸡毛蒜皮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为了让山区群众少犯一回难,少跑一次腿,每年在春耕和夏收夏种的农忙时节,实行“三不传”和“三就地”便民措施,即农忙时节一般不传当事人;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为当事人的一般不传;地处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一般不传,以及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解或判决等同时,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对一些多发性纠纷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审理,以审代会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和乡村干部,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民为中心”的转变,缩短了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采访中,罗平法院副院长周朝霞十分兴奋。
针对社会平安和谐面临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固本强基的思想,齐抓共管,构建“大综治”格局;创新机制,强化“大基层”网络;整合资源,筑牢“大调解”机制;分类施治,健全“大防控”体系;五级联创,实现“大平安”目标。其中的“大综治”、“大基层”、“大调解”、“大防控”和“大平安”这五大战略成为了曲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五个显著特点,亦成为格外吸引人们眼球的五大亮点。采访中,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美说,抓综治维稳工作,一定要把目标盯在基层,打好基础,做到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只有把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了,经济才会健康发展,群众才会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由于夯实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切实把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曲靖综治维稳工作连续十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一等奖,成为全省基层综治规范化建设及平安创建工作的“蓝本”,而刚被确定为云南省试点的“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也正风生水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曲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三)
近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的工作目标,着力打造“民生”品牌。2009年年底至今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省级、市级多项荣誉称号。“清积”工作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爱心三帮教”在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交流推广,大立案大信访、纪检监察及队伍建设等工作已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介绍。
曲靖中院自2001年6月推行“大立案”改革以来,在不断探索创新的道路上,逐步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审判工作格局,建立了以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进行按期开庭,规范明确立案庭与各审判庭办理案件的时间界限等“十统一、五规范”为体系的大立案流程管理和程序服务,不仅满足于单纯的立案信访,而且扩大到统一立案、流程管理、综合服务、全面监督,从而建立起一种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的新型机制,强化了审限跟踪管理,提高了效率。通过加快内部机制创新,全面建立起以分权制衡、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和执行管理“四位一体”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确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能力考核评估体系。进而形成“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以纠防结合、标本兼治为手段,以查错、纠错、评错、罚错四位一体为内容”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模式,打造出具有曲靖特色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
据了解,曲靖中院的审判质效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三分立”为表现形式的司法权内部分权制衡;系统化、程序化体现内部分权制衡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了“十统一、五规范”,杜绝了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问题;司法评估制度和审判责任制度系列,建立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的一系列审判能力考核评估体系,对案件质量实行与年终岗位考评、公务员考核、后备干部选拔和干部晋职晋级、评先报功等“五挂钩”;建立了维护司法公信的执行制度体系。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曲靖中院将信访工作作为大立案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明确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内部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推出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其中明确对重信重访案件按照一案一个工作组、一个责任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具体责任人和一个协查法官的方式进行包案,随后按照包案领导与上访人见卷宗、见承办人和见上访人的“三见面”的方式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沾益巡回审判、执行救助“宣威”模式及麒麟区法院的速裁机制等三项工作已在云南省法院系统全面推开。
“长期以来,由于法院人员编制、经费等所限,有的一个县只设有一个派驻乡镇的人民法庭,相当一部分农村农民打官司还要到县法院,增添了群众的诉累。我们通过创新‘大立案’不断完善‘大信访’工作机制,全方位推开系列司法为民机制,压力确实大,但也是动力,更是我们落实‘五个着力’,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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