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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化矛盾 协调解纠纷
2010-03-18 09:47: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州频道 | 作者:廖月安 杨军党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采用诉前协调的办法,成功化解了一起150多万元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9月8日,冯香荣与永州市豪士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该公司将四栋厂房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冯香荣承建。冯香荣将四栋厂房建好后已交付给该公司使用,但该公司应付的150余万元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现该公司已将其在道县富塘工业园内的厂房等设备进行了转让,企图逃避债务,为此,冯香荣请求法院及时提前介入,法院得知该该情况后,及时提前介入,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依法冻结了该公司76万元工程款,然后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经过大量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一起百多万元的经济纠纷。
这是道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次很好的实践,2010年以来,道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工作,加大诉前的协调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充分说明了法院诉前介入解决矛盾纠纷既可以提前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节约司法成本。
2009年9月8日,冯香荣与永州市豪士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钢结构厂房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该公司将四栋厂房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冯香荣承建。冯香荣将四栋厂房建好后已交付给该公司使用,但该公司应付的150余万元工程款一直未支付。现该公司已将其在道县富塘工业园内的厂房等设备进行了转让,企图逃避债务,为此,冯香荣请求法院及时提前介入,法院得知该该情况后,及时提前介入,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依法冻结了该公司76万元工程款,然后找到了双方当事人,经过大量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一起百多万元的经济纠纷。
这是道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次很好的实践,2010年以来,道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工作,加大诉前的协调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充分说明了法院诉前介入解决矛盾纠纷既可以提前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缓解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节约司法成本。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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