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院党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参加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0-03-15 15:36: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西藏频道 | 作者:西藏宣
3月12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结合全区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和全区效能建设活动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清正、廉洁、高效司法,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贯彻落实到实处。
理论中心组成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区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法院基础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法院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审判水平,以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效能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结合全区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和全区效能建设活动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清正、廉洁、高效司法,切实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贯彻落实到实处。
理论中心组成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区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法院基础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法院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审判水平,以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效能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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