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流动法庭”:农牧区一道流动着的风景
2010-03-15 15:30: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西藏频道 | 作者:西藏宣
  当多吉满脸笑容地走出流动法庭的帐篷法庭时,激动地说:“很感谢流动法庭的工作人员,是他们耐心细致的工作让我们的矛盾得到了及时解决。”多吉是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乃琼镇乃穷村村民,他之所以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是因为与他亲如兄弟的同村好友在向他借钱后迟迟不还,协商多次没结果后两人起了冲突,于是他只能寻求流动法庭的帮助。在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的流动法庭帐篷里,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庭程序展开了各自的陈述,通过法庭的当庭调解,两个小时后,双方握手言和。

  像多吉一样,矛盾冲突得不到有效解决之后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基层老百姓越来越多,他们从对法律一无所知,到信任和依赖法律的权威,这些都是“车载流动法庭”给他们带来的改变。

  流动法庭在基层农牧民心里是“一杆秤”,也是一道美丽的、流动着的风景。

  “车载流动法庭”顾名思义,就是法院工作人员到基层农牧区开庭审理案件,是通过车子载运着帐篷、简单的法庭设备等物品,搭建简易帐篷,在帐篷法庭里为农牧民解决纠纷。它有着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优点。

  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宽领域、广覆盖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深入农村牧区,在第一时间奔赴诉讼地点,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西藏农牧民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及时将党的司法人文关怀送到广大农牧区,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以最短暂的时间、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全年以来,西藏全区73个基层法院车载流动法庭的总行程为169万余公里,共出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830人次,下乡巡回办案5296次,审结各类案件3457件,开展法制教育480余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75万余份,分别对2000余名基层调解员及司法联络员进行了业务指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应有贡献。

  如今,“车载流动法庭”成了西藏自治区法院系统在农牧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政策的主阵地,成为法制宣传的第一线。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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