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送法到工地为民工维权
2010-03-09 09:26:19
郑州高新区法院送法到工地
中国法院网讯 (刘冰泉 张花显) 日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利用节假日,深入辖区建筑工地,为农民工送去该院制作的《农民工务工建议书》,讲授劳动和人身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
据悉,该院制作的《农民工务工建议书》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建议农民工务工前应问明雇佣者的企业情况或个人身份情况,最好掌握企业注册信息或个人身份情况的有效书面材料,为以后解决纠纷打好基础;建议农民工务工时应与雇佣者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合同中对工作的标准、数量、薪酬标准、完成期限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约定明确,且合同要有雇佣企业盖章或雇佣个人签字,防止出现追索劳务费没有有效证据;建议农民工务工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 、“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防止发生纠纷时雇用者否认劳动关系的成立;建议农民工务工过程中出现纠纷,要及时收集书面证据材料,如欠款单、记工单、结算单等,并及时主张权利;建议农民工出现纠纷后要依法解决,可与雇用者协商,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司法部门进行人民调解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切勿采取过激行为解决问题。
据悉,该院制作的《农民工务工建议书》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建议农民工务工前应问明雇佣者的企业情况或个人身份情况,最好掌握企业注册信息或个人身份情况的有效书面材料,为以后解决纠纷打好基础;建议农民工务工时应与雇佣者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合同中对工作的标准、数量、薪酬标准、完成期限和解决纠纷的方法约定明确,且合同要有雇佣企业盖章或雇佣个人签字,防止出现追索劳务费没有有效证据;建议农民工务工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 、“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防止发生纠纷时雇用者否认劳动关系的成立;建议农民工务工过程中出现纠纷,要及时收集书面证据材料,如欠款单、记工单、结算单等,并及时主张权利;建议农民工出现纠纷后要依法解决,可与雇用者协商,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司法部门进行人民调解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切勿采取过激行为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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